作者simonjen (狂)
看板L_TaiwanPlaz
标题Re: [检举] Kaohsiung板ilovemami未依高雄板规判决
时间Tue Jan 3 16:56:37 2023
※ 引述《ilovemami (ma miko P)》之铭言:
: 我一次再帮你爬梳清楚
: 第一我在修法前已经公告
: 并且於当时已有一百五十人左右表示已阅读
: 高雄板平均人数为150-200
: 至少1/2人已提前得知有新法之更改
: 我的公告就是预计一月有新法上路
: 但我并没有写出本公告自一月一日开始实施
是不是事实可以明确显示,让我来帮你回忆:
1.
https://imgur.com/jQDLhWc
2) ★ ║
[公告] 高雄板板规 (2023/01/01)║ ilovemami [12/31/22]
2.
12/29
ilovemami □ [公告]一月板规更新公告 发钱推广
3.
→ ilovemami : 你自己也当过板主的人 板规修改先行公告我也公告了 12/31 19:19
→ ilovemami : 那就始生效力 那
原本说1月上路 我提前一天适用没问 12/31 19:19
→ ilovemami : 题啊 现在离一月也只剩四个多小时了
以上都是说一月份才实施的实证。
公告的标题如此,板规标题如此,下面答辩内容如此。
4.
再看判决时间和置底"重新编辑"资讯
公告判决时间:
Sat Dec 31 18:24:49 2022
#1Zi0ts40 (Kaohsiung)
重新编辑时间:
※ 编辑: ilovemami (27.53.17.237 台湾), 12/31/2022 18:37:36
显然是先判决後修改置底板规。
剩下法理的问题不是我需要告知的部分,就事实上现有证据提出未曾告知一月提早的部分
,且目前板上并
无明确公告有说明会提早实施板规的部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11.22.103.80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_TaiwanPlaz/M.1672736199.A.EA6.html
※ 编辑: simonjen (211.22.103.80 台湾), 01/03/2023 17:11:18
1F:推 ilovemami: 那我要反驳了啊 当时实行的板规我当然 27.51.56.25 01/03 17:47
2F:→ ilovemami: 是要先改 才能再开一个视窗引用板规 你 27.51.56.25 01/03 17:47
3F:→ ilovemami: 还是没有积极具体证据能证明我当下时间 27.51.56.25 01/03 17:47
任何施行的板规都必须先公告再实施,这是身为板主的基本义务,目前板上可以
找到的就是公告1月份实施,的板规标题明显也是(2023/01/01),需要积极
证明的是你有公告提前实施的公告内容,如果没有就是依据现有公告的内容去让
板友判断实施的时间。
4F:→ ilovemami: 的板规是哪个版本的 如果你要查置底检 27.51.56.25 01/03 17:47
5F:→ ilovemami: 举区那也没办法 因为我会为了截止到上 27.51.56.25 01/03 17:47
6F:→ ilovemami: 次的检举受理 所以把编辑日期删掉 你看 27.51.56.25 01/03 17:47
7F:→ ilovemami: 到的重新编辑时间自然是我判决完的时间 27.51.56.25 01/03 17:47
8F:→ ilovemami: 这样回到各持一词 但当下的判决到底是 27.51.56.25 01/03 17:48
9F:→ ilovemami: 什麽板规 我自己很正确的说是修改後依 27.51.56.25 01/03 17:48
10F:→ ilovemami: 照修改後的法规判决 那你要拿七月的旧 27.51.56.25 01/03 17:48
11F:→ ilovemami: 法来引用 证据效力自然就很差 我只能说 27.51.56.25 01/03 17:48
12F:→ ilovemami: 的是我确定当天就有更改板规较积极的证 27.51.56.25 01/03 17:48
13F:→ ilovemami: 据就是我判决完顺便把更新了 27.51.56.25 01/03 17:48
14F:→ ilovemami: ========================== 27.51.56.25 01/03 17:48
15F:推 ilovemami: 然後我就请教你了 重新编辑时间:※ 编 27.51.56.25 01/03 17:52
16F:→ ilovemami: 辑: ilovemami (27.53.17.237 台湾), 27.51.56.25 01/03 17:52
17F:→ ilovemami: 12/31/2022 18:37:36 显然是先判决後修 27.51.56.25 01/03 17:52
18F:→ ilovemami: 改置底板规。 你要怎麽证明这个编辑是 27.51.56.25 01/03 17:52
19F:→ ilovemami: 修改板规的编辑 我判决完有时候会再次 27.51.56.25 01/03 17:52
20F:→ ilovemami: 於检举区补充一些没判决的文章 例如这 27.51.56.25 01/03 17:52
21F:→ ilovemami: 篇文找不到 这篇文已删文 这篇文公告於 27.51.56.25 01/03 17:52
22F:→ ilovemami: 判决第几号 显然你没办法有具体积极证 27.51.56.25 01/03 17:52
23F:→ ilovemami: 据证命那个编辑是修改板规 同时我就能 27.51.56.25 01/03 17:52
24F:→ ilovemami: 说我也很早就修改了 但我就是只留了一 27.51.56.25 01/03 17:52
25F:→ ilovemami: 个最後编辑 那这个最後编辑到底是更改 27.51.56.25 01/03 17:52
26F:→ ilovemami: 留言区文字 还是修改板规 这个就是你举 27.51.56.25 01/03 17:52
27F:→ ilovemami: 证不构有效力 27.51.56.25 01/03 17:52
我不需要证明,需要公告板规并依板规判决的是板主的责任,不是我的责任,
毕竟调阅修改文章的权力并非我的权限范围。
我只需要现有的事实提出我发现的违规事项就好,剩下的部分是组务的心证而已。
※ 编辑: simonjen (42.79.47.138 台湾), 01/03/2023 20: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