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dhuwei (turtlenick)
看板L_TaiwanPlaz
标题[申诉] 不服BigBanciao板bencheming之水桶处分
时间Sun Feb 23 15:47:23 2020
申诉人:ndhuwei
被申诉人:bencheming
看板板名:BigBanciao 板桥板
申诉诉求:解除本人水桶处分并公开表示误判、对pepsilee进行处分
申诉内容:
本人於
#1UJAN45o (BigBanciao)底下推文「当时用字不甚精确造成误会,在此致歉。至
於某楼就不用猎巫了,反正怎麽解释你还是有意见,讲越多也只会说我听不去别人意见」
,由语意可判断,某楼是指另位使用者「pepsilee」
今日凌晨收到系统通知我被水桶,原因是「反讽」
板桥板上也没有公告我被水桶
回到该篇文章底下,才看到板主推文告知
我的推文(第11~13行),也就是上述推文,违反板规「不得反讽他人」的规定
但是我寄信给板主,表示我是正面地要pepsilee不要猎巫,没有反面用语,更没有讽刺之
意,何来「反讽」之说?
我并指出,我认为pepsilee在7楼的推文「周议员是不易外,但有人认为起诉等於有犯罪
这....真神」。其表面说我「真神」,但实际上是讽刺我在4楼推文的内容,这才是真正
的反讽。
结果板主却回信表示,他认为pepsilee的推文情况轻微,没有造成名誉受损
会判我反讽是因为我过於针对,但情况轻微,所以只判3日
可是我明明跟pepsilee一样,没有明指对方ID(虽然能明显判断都是在回应对方)
如果是「过於针对」,为何pepsilee没有违规?
况且我的推文根本没有讽刺之意,而是正面要求pepsilee不要猎巫
这样为何会构成「反讽」?
再者,板桥板板规并无明文规定在推文「反讽」的罚则,假设真的构成「反讽」
板主判处水桶3日的标准为何?
我知道申诉需要流程时间
搞不好申诉有判决结果时,我已经出桶了
但我认为我不必要受这个惩处,所以到此处申诉
若确实是板主乱判,我要求板主在板桥板公告道歉,或至少在
#1UJAN45o (BigBanciao)推
文道歉,并且对pepsilee的推文进行裁罚
[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後再转录。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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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01.14.212.231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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