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monjen (狂)
看板L_TaiwanPlaz
标题Re: [证据] 不服Kaohsiung板板主simonjen 不当水
时间Sun Nov 3 02:03:32 2019
小组长您好:
以下几点观察与回覆。
※ 引述《LBJ4 (不解释...)》之铭言:
: 小组长你好,
: simonjen的回文,已经提不出任何有力的新证据,就只是使用控制码跟重复贴上三次
面对跳针~只好用一样的证据与内容回覆。
: 然後内文很多叙述都是自行加油添醋,故意造假企图混淆视听,故本人针对不实的地方
: 做澄清跟回覆,其余就不占用板务资源。
: ※ 引述《simonjen (狂)》之铭言:
: : 小组长您好:
: : 以下几点回覆。
: 看
: : 我想内容说得很清楚,所以再重申一次内容:(全文仅highlight 未改内容)
: : 在此申述方已被迫承认看过公告,令人遗憾的是至今仍在规避罪责。
: : 根据申述方的回应,会看违规公告 #1Si--J2h (Kaohsiung)
: : 此公告文发於2019.4.15 明确的指出 7-7 6-13 罚则,且此公告为
: : 所有违规判决公告(除新闻文外)中讨论度最高的一篇违规判决公告。
: : 申述方说没看过?实在是令人疑窦。
: 本人不清楚simonjen是看不懂,还是故意要张冠李戴,前文我说的是"有时会看公告"
: 我想任何一位板友,或多或少都会看公告这很正常。
: 本人并未看过公告 #1Si--J2h (Kaohsiung),这段话显然又是simonjen刻意造谣,此人已
: 经於本申诉串多次造谣,捏造不实。
原来您还是看不懂唷~那我再贴一次:
在此申述方已被迫承认看过公告,令人遗憾的是至今仍在规避罪责。
根据申述方的回应,会看违规公告
#1Si--J2h (Kaohsiung)
此公告文发於2019.4.15 明确的指出 7-7 6-13 罚则,且此公告为
所有违规判决公告(除新闻文外)中讨论度最高的一篇违规判决公告。
申述方说没看过?
实在是令人疑窦。
: 从一开始我就强调,自己触犯分身条款是事实,愿意受罚,但绝非"恶意闹板",simonjen
是否是自愿受罚由以下证据可以证实检举方诚信低落。
以下为初部板上自行调查信件:
7/12 (Fslove)
#1TC4ArJi (L_TaiwanPlaz) <= 以不实证词混淆调查,并且明确规避分身罚则(7-8)
7/12 (Fslove)
#1TiLgr4Q (L_TaiwanPlaz) <= 得知 6-13 後 仍选择以不实证词做结,
并
呛站务 IT 自己查是否为分身
申请到板通知因由:(以下节录内容)
ysl0927至始至终仍未回信,因此为解决争议申请查帐。
#1TC3zduP (L_TaiwanPlaz)
以下为到板说明通知信件:
7/18 (ysl0927)
#1TC7h0wK (L_TaiwanPlaz) <= 得知 6-13 前後 均不回应并且拒绝到板说明
7/19 (Fslove)
#1TCIJmCs (L_TaiwanPlaz) <= 得知 6-13 後 维持原不实回应且拒绝到板说明(Fslove)
如果申述方为一个自愿受罚的态度,不应有以上行为。
并且明确的证实当时
申述方确实有拒绝回应的行为。
并且
5/31 於Fslove 被水桶後 以 ysl0927 於板上发言 以分身规避罚则 违反 7-8
#1Sy0bBDp (Kaohsiung)
#1SyD6SJh (Kaohsiung)
7/11 於Fslove 被水桶後 以 ysl0927 於板上发言 以分身规避罚则 违反 7-8
#1T9Y27-B (Kaohsiung)
#1T9jWeb7 (Kaohsiung)
以上种种结果均导向
申述方明确多次刻意以分身规避罚则(7-8),
完全符合 6-13 惩处要件。
: : 以分身打压有异议的板友不叫作闹板?
: : #1SlK_Wc- (Kaohsiung)
: : 在水桶之後规避罚则不叫作闹板?
: : 5/31
: : #1Sy0bBDp (Kaohsiung)
: : #1SyD6SJh (Kaohsiung)
: : 7/11
: : #1T9Y27-B (Kaohsiung)
: : #1T9jWeb7 (Kaohsiung)
: simonjen用"打压"来抹黑我当时推文的本意,明显是企图营造本人的行为偏差藉以影响判
: 决。
: 我在一开始也说明了,当时本人认为"luvyenj"发文是出自好意担心他一番好意却被水桶
事实上就是以分身打压其他板友的发言立场,并於後寄信要求对於检举失败的板友惩处。
: ,故才使用另一帐号推文帮腔,并且发信给simonjen。
: 这篇文章是我在本申诉文中主动提出,若是故意闹板,我何必引述本文来砸自己的脚?
这更是不实资讯,该资讯是
我首先提供#1TiM_jWo (L_TaiwanPlaz)证据,
迫使申述方必须出来回应该信件内容,如果我没提出该资讯申述方还不知道想瞒多久,
事实上早在当初查帐时我就有发现申述方有使用多重ID带风向的行为。
: : 累犯之多次,这不叫恶意还有什麽叫作恶意?
: 重复三次贴文的行为是非常无聊且占板务资源的,simonjen彰显拿不出证据,又硬要狡辩
: 。
事实上我贴多少次都是一篇~而且我拿出的证据是真凭实据的表明申述方多次多谎:
#1TheE5Me (L_TaiwanPlaz) <= 欲以自身5/31前没有被水桶过来
表示自己不会看公告
与规定,但实实上於之後申述方於许多证据的揭露之下,
被迫承认5/31前没被水桶属谎称,之後又被迫承认
在自身有需要的状况之下会去查阅公告与规定
#1TC4ArJi (L_TaiwanPlaz) <= 以不实证词混淆调查,并且明确规避分身罚则(7-8)
#1TiLgr4Q (L_TaiwanPlaz) <= 得知 6-13 後 仍选择以不实证词做结,
并
呛站务 IT 自己查是否为分身
#1TCIJmCs (L_TaiwanPlaz) <= 得知 6-13 後 维持原不实回应且拒绝到板说明
以上罪证确凿均非吾人所杜撰。
: : #1TCIJmCs (L_TaiwanPlaz) <= 得知 6-13 後维持原不实回应且拒绝到板说明
: : 以上都是证据。
: 我已经於前文证明simonjen告知的时间点比较晚,现在此人又跳针重复贴文。
: 前面simonjen说我在"呛"站务,现在却改口"叫"了,表示此人真的惯性造谣。
既然如此,那我在贴一次证据:
以下全部都是知道 6-13 之後的回覆:
#1TiLgr4Q (L_TaiwanPlaz) <=
呛站务IT 自己查
#1TC7h0wK (L_TaiwanPlaz) <= 不回应
#1TCIJmCs (L_TaiwanPlaz) <= 维持原不实回应且拒绝到板说明
以上都是证据,是不是捏造,显而易见。
: : 他所说没搞清楚板规的人,为了目的违规发文也在所不惜。
: simonjen又再跳针了! 我多次强调违反板规(分身条例)理应受罚,但既然simonjen这段
: 话都承认本人不熟板规了,何来知法犯法,恶意闹板之责?
我想你根本没看清楚我的内容,我在贴一次:
对於违规者哪一个不是已不熟板规为由?但不熟板规与是否违反板规无关。由各种
客观的事迹与与申述方的自承可以了解申述方是属於会看板规与公告的板友,
并
非属他所说没搞清楚板规的人,为了目的违规发文也在所不惜。
是否知法犯法於
得知调查之後仍以选择以分身规避罚则:
7/11 於询问身分时 Fslove 的答覆规避 7-6 7-8 罚则 以分身规避罚则 违反 7-8
#1TC4ArJi (L_TaiwanPlaz) <=仅承认无违规的LBJ4,对於违规的ysl0927以不实
回应规避罚则。
得知 6-13 对於身份调查 以
不回应或维持不实回应规避 7-6 7-7 罚则
以分身规避罚则违反 7-8
7/18
#1TiLgr4Q (L_TaiwanPlaz)
#1TC7h0wK (L_TaiwanPlaz)
#1TCIJmCs (L_TaiwanPlaz)
: : 2.是否有礼貌与本案无关,如果这也是理由:我想有更有力的证据可以说,我对
: : 申述方更是无先入为主之成见。以下就是证据:
: : #1TjIEXo4 (L_TaiwanPlaz)
: : 这是申述方自承我为:热心又谦逊的人,很乐见高雄板有你这种板主
: 这封信主要目的是"避免luvyenj被水桶"所讲的客套话,怎会自我感觉良好的拿来想证明
事实上由该信(
#1TjIEXo4 (L_TaiwanPlaz) Apr 22 16:16:03)的内容可以知道,
这是在我回信件(
#1TiM_jWo (L_TaiwanPlaz) Apr 22 15:59:06)後,
再由Fslove寄信过来的内容,所以根本就没有所谓避免"luvyenj被水桶"的理由。
由此又再度发现申述方又
再次说谎。
: : 1.申述方已经自承"有必要时候会去看板规",所以对於常使用分身帐号来带
: : 风向与规避罚则的申述方,有看过相关板规之机率极高。
: 还是老话一句,多少证据说多少话,不要自我推测,自我感觉良好的扣别人帽子,而且一
: 再重复贴文,这种行为真的不太适当
完全认同有多少证据说多少话,由此我们在看一次证据:
5/31 於Fslove 被水桶後 以 ysl0927 於板上发言 以分身规避罚则 违反 7-8
#1Sy0bBDp (Kaohsiung)
#1SyD6SJh (Kaohsiung)
7/11 於Fslove 被水桶後 以 ysl0927 於板上发言 以分身规避罚则 违反 7-8
#1T9Y27-B (Kaohsiung)
#1T9jWeb7 (Kaohsiung)
7/11 於询问身分时 Fslove 的答覆规避 7-6 7-8 罚则 以分身规避罚则 违反 7-8
#1TC4ArJi (L_TaiwanPlaz)
7/18 对於身份调查 以不回应或维持不实回应规避 7-6 7-7 罚则 以分身规避罚则
违反 7-8
#1TiLgr4Q (L_TaiwanPlaz)
#1TC7h0wK (L_TaiwanPlaz)
#1TCIJmCs (L_TaiwanPlaz)
以上均为累犯纪录。
: : 是否有无诚信。
: 捏造不实又不愿意承认,拿不出证据就说自己信件删除。 simonjen连我4/22寄给他的信
: 都还保存,却谎称因为空间不足,所以把7月11以後的信件删除。 这不是很可笑的谎言
: 吗? 完全不符合逻辑。
删除信件的顺序:1.我寄出的劝导信件
2.寄信给我的申述信件由旧砍到新
3.板友寄给我的建议信
所以为什麽没砍,因为这封信属第 3 类。
: : 而讨论度最高的判决我也被贴出来,里面也有提到 6-13 的部分,
: : 申述方被判处 6-13 并非是"首例",而是过往判决的习惯。
: 这里想分享一个观念,过去没人申诉的不代表合理。很多人只是不想浪费时间,毕竟详读
: 申诉流程也是很耗时的。 我相信会来申诉者大多都是忍无可忍才来的。
请不要跳针,我再贴一次内容:
凡持续累犯者就是 6-13,之前我也贴过前高雄板板主的判决,
而讨论度最高的判决我也被贴出来,里面也有提到 6-13 的部分,
申述方被判处 6-13 并非是"首例",而是过往判决的习惯。
: 然而高雄板从2019/1/18开始禁止转贴中时新闻,直至2019/11/2都还有板友持续且定期的
又说谎了!以下都是中时新闻
1/18 #1SGGpRDO (Kaohsiung)
1/18 #1SGK4bjl (Kaohsiung)
1/18 #1SGV3kto (Kaohsiung)
1/19 #1SGfXNVW (Kaohsiung)
1/30
#1SKQZZHG (Kaohsiung)
2/28
#1STqr0nY (Kaohsiung)
3/14
#1SYIea2G (Kaohsiung)
3/18 simonjen □ [公告] A-7 中时电子报 禁发ㄧ周3/18~3/24
第一篇真的中时被禁发为3/18
: 转发中时,连续20几篇的公告禁中时,结果连续20几周有人张贴中时。
一个说自己不怎麽看违规公告的人会知道这些资讯?
真是令人疑窦
: simonjen竟於公告文中回覆"这些人都是初犯",不需处罚,更别说被判高雄板规6-13 恶
: 意闹板了。
此内容与本案无关,故简单说明如下:
当初判决设计时概念就是分成以下三种层次:
(相关规定节录:发文者依情节处
删文、
退文 或
水桶)
1.初犯删文
2.再犯删文 水桶
3.再累犯 退文 水桶 依情节考量加重(6-13)
明确对於 6-13 的规定标准一致,其范围概括"累犯"。
我想申述方的累犯内容应该不需再说明一次。
: 2019/10/22我发此申诉文以後,simonjen在11/2禁中时公告#1Tl5igZa (Kaohsiung)中回
这麽巧的申述方又看了一次与自己无关的公告?
比对
申述方过往的证词明确的说会看与自身有相关的板规,
并且曾呛人未清楚板规,足见对於
自身有相关的7-6 7-7 7-8规定与
分身相关的7-6 7-7 7-8 6-13的违规公告说没看过,确实令人怀疑。
并且於调查时精准的规避ysl0927的分身身份,加上
申述方已多次在申述内容说谎
被抓到的事证,足见申述方的
脱罪证词(6-13的明知故犯部份)不可信。
: 覆:"再累犯"依情节考量"加重高雄板规6-13。 此举很明显的想为自己判定准则不一做
: 後续的铺路。
我想我们可以再看一次标准:
凡持续累犯者就是 6-13,之前我也贴过前高雄板板主的判决,
而讨论度最高的判决我也被贴出来,里面也有提到 6-13 的部分,
申述方被判处 6-13 并非是"首例",而是过往判决的习惯。
所以是过往判决习惯还是标准不一我想前後比对很清楚。
: 高雄板禁中时,除了20几篇公告以外,连新闻都有报导了,而且高雄板也曾为此闹得沸沸
可见申述方又说谎了,当时的报导是我禁中时,
但现行的规定是禁止"报导假新闻且未澄清"的媒体。
根本没有报纸报导目前规定是:
禁止"报导假新闻且未澄清"的媒体。
以上种种内容均可以发现申述方除了"冯京当马凉"外,对於过往的
谎言证词以及
多次以分身规避罚则(7-8)的恶意违规(6-13)完全不思悔改,
实在毫无宽恕申述方的道理。
高雄板板主 simonj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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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simonjen (111.251.179.176 台湾), 11/03/2019 03:5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