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lk520 (透可520)
看板L_TaiwanPlaz
标题Re: [申诉] 高雄板板规违反站规
时间Wed Sep 13 20:42:47 2017
#1L7H8JOZ (L_TaiwanPlaz)
三、申诉流程
(1) 申诉板主需检附被处分文章备份、板主公告、沟通信件记录 (热线水球记录),
非被处分人,欲申诉板主处理板务作为则
需检附相关证明文章、
沟通信件记录 (热线水球记录),
本组非常不欢迎未经沟通之申诉,申诉前请先确实沟通,
未附沟通证据者视为程序不符。
若经该板板主证实未与板主沟通过而迳行申诉,
除不予受理外,判处水桶两周。
(2) 检附文件需由使用者或板主转录至本板做为判决依据 (如涉个资可寄给组务),
请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转录,未依此方法而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板主超过 72 小时未回应方可直接提出申诉。
依组规,检附文件需由使用者或板主转录至本板做为判决依据 (如涉个资可寄给组务),
请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转录,未依此方法而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非受处分人申诉板务作为要件:
1.检附相关证明文章。
2.沟通信件纪录。
#1Pcjr_-w (L_TaiwanPlaz)
已做出说明,及提示。
申诉内容:
文章代码(AID):
#1PTT7Mng (Kaohsiung)
[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後再转录。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请将板规公告文转录至本板,如上述说明,
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申诉人逾 72 小时仍未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转录相关证明文章,
仅提供沟通信件纪录,
本案裁定终止受理。
<未直接转录文章如下>
●72376 m26 7/24 jerry11006 □ [公告] 板规修正、试行一周
┌─────────────────────────────────────┐
│ 文章代码(AID):
#1PTT7Mng (Kaohsiung) [ptt.cc] [公告] 板规修正、试行一周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Kaohsiung/M.1500893654.A.C6A.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108 Ptt币 │
└─────────────────────────────────────┘
※ 引述《talk520 (透可520)》之铭言:
: #1L7H8JOZ (L_TaiwanPlaz)
: 三、申诉流程
: (1) 申诉板主需检附被处分文章备份、板主公告、沟通信件记录 (热线水球记录),
: 非被处分人,欲申诉板主处理板务作为则需检附相关证明文章、
: 沟通信件记录 (热线水球记录),
: 本组非常不欢迎未经沟通之申诉,申诉前请先确实沟通,
: 未附沟通证据者视为程序不符。
: 若经该板板主证实未与板主沟通过而迳行申诉,
: 除不予受理外,判处水桶两周。
: 申诉人:gggping
: 被申诉人:jerry11006
: 看板板名:kaoshiung
: 申诉诉求:板规6-5违反站规
: 申诉内容:
: 文章代码(AID): #1PTT7Mng (Kaohsiung)
: [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後再转录。
: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 请将板规公告文转录至本板,如上述说明,
: 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 (10) 本组不受理案件如下:
: 2.於本组或组内看板违规日期超过 60 日以上案件。(含60日)
: 程序不符者,组务得通知使用者於 72 小时内补正。
: 若仍未补齐资料,则不受理该申诉案。
: 请於 72 小时内补正,
: 逾期则终止受理。
: ※ 引述《gggping (世界越快心则慢)》之铭言:
: : 申诉人:gggping
: : 被申诉人:jerry11006
: : 看板板名:kaoshiung
: : 申诉诉求:板规6-5违反站规
: : 申诉内容:
: : 文章代码(AID): #1PTT7Mng (Kaohsiung)
: : 新板规对於政治文之界定将由板众裁定,
: : 经五人检举後板主得介入审视
: : 6-5 禁止具政治煽动、政治宣传或针对政治人物评论之文章或新闻,
: : 经五人简述理由且公开检举後,得依情节轻重判处删文或退文。
: : 6-5.1 禁止转录八卦板(Gossiping)政黑板(HatePolitics)文章,违者退文。
: : ------------------------------------------------------------------------------
: : 此新版规违反站规
: : 1. 根据站规,检举人并不需要公开检举 板主才得处理
: : 例如使用站内信亦可。
: : 第二章 违规行为之检举
: : 第十五条(检举提出对象)
: : 看板违规行为之检举,於违规行为发生之看板向版主提出。违反群组规范之违规行为,
: : 或板主於管理板面上之不当行为,於群组事务看版向小组长提出。
: : 其他违规行为或小组长管理群组上不当行为之检举,於本站「违规检举中心」
: : 2.此新板规违反板主权力义务规范精神
: : 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 : 一、责任
: : (1) 板主有责任对所管辖之看板,进行维护,若有不当之文章需尽快处理
: : 二、权限:
: : (1) 看板文章管理权:
: : 板主有权判定该板的文章是否适当在板上张贴。
: : 1.板主需尽快处理之原则,即板主主观认定文章违反与否,以及在尽可能的时间内检视
: : 板上文章,怎麽会以五人检举才检视呢? 如果不足五人,是否违规6-5即可不处份?
: : --
: : [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 :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 :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後再转录。
: :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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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_TaiwanPlaz/M.1505306570.A.AAC.html
※ 编辑: talk520 (1.162.215.31), 09/13/2017 20:4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