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lk520 (透可520)
看板L_TaiwanPlaz
标题Re: [申诉] Kaohsiung板主gggping判决
时间Sat Dec 31 08:58:00 2016
#1L7H8JOZ (L_TaiwanPlaz)
三、申诉/检举流程
(1) 申诉需检附被处分文章备份、板主公告、沟通信件记录 (热线水球记录),
检举需检附相关证明文章、沟通信件记录 (热线水球记录),
本组非常不欢迎未经沟通之申诉/检举文,申诉/检举前请先确实沟通,
未附沟通证据者视为程序不符。
若经该板板主证实未与板主沟通过而迳行申诉/检举,
除不予受理外,判处水桶一周。
(2) 检附文件需由使用者或板主转录至本板做为判决依据 (如涉个资可寄给组务),
请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转录,未依此方法而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板主超过 72 小时未回应方可直接提出申诉/检举。
(10) 本组不受理案件如下:
程序不符者,组务得通知使用者於 72 小时内补正。
缺 被处分文章备份(请使用者转录遭删除文章内容),
请於 72 小时内补正,
逾期则终止受理。
注:
1.使用者(原作者)遭受原板主删除或退文处分,可请求板主返还原文。
2.若因被水桶无法转录看板公告或文章,可将相关事证转寄回个人信箱,
再将相关文件转录於组务板上。
3.若为看板板主之因素(已於72小时内寄信予板主,而板主未提供,
可於组务板提出)。
※ 引述《eleanoe3 (蓝月)》之铭言:
: 申诉人:eleanoe3
: 被申诉人:gggping
: 看板板名:Kaohsiung
: 申诉诉求:发文被删文,不认同删文依据及理由。
: 申诉内容:
: 起因由於此文:#1OFwwc-i (Kaohsiung) 引发後续讨论及推文。
: 後因板主认为不符合板规 1-2而自行删文。
: 该板板规 1-2说明发文内容须包含高雄点在内。虽然回文讨论主要
: 聚焦在食品原物料成本,但讨论主要仍依据原文的所提及高雄店家
: 而发起讨论,因此被删文理由是因为不具备高雄点,个人想了解原
: 因,因此已经去信给判决板主要求其解释。
: 但板主本身回文态度敷衍了事,仅告简短告知参考板规 1-2。
: 由於个人也担任星座板板主,因此对於板务处理也相当了解,如使
: 用者有任何问题,也都会尽可能完整告知。
: 对於板主态度敷衍一事,希望能由组务协助处理。
: 由於判决并未实施水桶,仅进行步告知删文,因此下列证据仅附上
: 与板主去信沟通之信件内容。
: 主要内容为前两封信件,後续虽有进一步讨论,但板主认为我个人
: 没有详细参阅过板规,使其必须特地开电脑处理,并且告知光是每
: 信件爆掉,处理那些不看板规的人就饱了。
: 个人去信的原因确实是因为参阅板规後有问题才会去信询问,却以
: 敷衍的态度回覆。若是今天为一般民众有法律纠纷转而寻求律师免
: 费谘询,却得到这种态度回覆,请问是民众的问题比较大吗?
: 过程中,我也表明我个人也为板主职,因此回覆态度上针对私下来
: 信也会比较谨慎,无法及时处理也会先告知稍晚回覆。
: [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後再转录。
: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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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talk520: 已逾三日未补件,本案终止受理。 01/11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