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lk520 (透可520)
看板L_TaiwanPlaz
标题[公告] Onepunchcat 水桶两周
时间Wed Jul 6 12:49:45 2016
● 2787 6/26 Onepunchcat □ [申诉] 南港版主pdca执法过当,不服水桶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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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NRhJxU8 (L_TaiwanPlaz) [ptt.cc] [申诉] 南港版主pdca执法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_TaiwanPlaz/M.1466873083.A.78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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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7H8JOZ (L_TaiwanPlaz)
三、申诉流程
(1) 申诉板主需检附被处分文章备份、板主公告、沟通信件记录 (热线水球记录),
非被处分人,欲申诉板主处理板务作为则需检附相关证明文章、
沟通信件记录 (热线水球记录),
本组非常不欢迎未经沟通之申诉,申诉前请先确实沟通,
未附沟通证据者视为程序不符。
若经该板板主证实未与板主沟通过而迳行申诉,
除不予受理外,判处水桶两周。
(2) 检附文件需由使用者或板主转录至本板做为判决依据 (如涉个资可寄给组务),
请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转录,未依此方法而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板主超过 72 小时未回应方可直接提出申诉。
※ 板主未回应达 72 小时即申诉,视为「未与板主沟通」,案件不受理,
水桶两周。
经查使用者 Onepunchcat 於南港板水桶公告时间为 2016/06/25 20:47:04,
使用者於组务申诉时间为 2016/06/26 00:44:35
使用者提出之沟通信件均为水桶之前,
#1NRhSjeE (L_TaiwanPlaz) 2016/06/12 09:10:05
#1NRhVEqy (L_TaiwanPlaz) 2016/06/12 11:02:02
#1NRhWTox (L_TaiwanPlaz) 2016/06/13 18:00:35
板主亦证实水桶处分後,使用者即寄信予版主,
然板主尚未回信,使用者即进行申诉,
故依据组规 3-2,
板主未回应达 72 小时即申诉,视为「未与板主沟通」,案件不受理,
水桶两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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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248.159.190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_TaiwanPlaz/M.1467780588.A.B86.html
※ 编辑: talk520 (111.248.159.190), 07/06/2016 13:00:58
※ tsd:转录至看板 Nangang 07/07 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