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ssCAT (猫老板水桶中XDDD)
看板L_TaiwanPlaz
标题Fw: 关於水桶
时间Tue May 31 03:23:15 2016
※ [本文转录自 BossCAT 信箱]
作者: Gemani (′_ゝ`)
标题: Re: 关於水桶
时间: Sun May 29 13:11:57 2016
※ 引述《BossCAT (猫老板)》之铭言:
: ※ 引述《Gemani (′_ゝ`)》之铭言:
: 予
: : 1. 板主管板不限上任时间
: 所以是朔及既往罗
板规不溯及既往,
板主执法不被限制,仅依照当时板规处置。
: : 2. 前板主已经给你机会
: 给机会那不是要应该要告诉当事人要删文
前板主没想到新板主上任後还会遇到检举你的信件,这不能怪我。
: : 板主私下通知只限刚发文的几个小时,且多用於轻微违规和犯意微弱的状况
: 你都说私下通知是用於轻微违规和犯意微弱的状况了,难道我是故意po上去不管他的吗
?
前板主已经告知你这属於[广宣]违规,[广宣]违规禁言90天不属轻微违规。
: : 你这篇文实在太久了,总不能要我在接获检举後还私讯你删文。
: 就是因为久才更要通知,这样就水桶不是很不合理?
我通知的标准已经很明显了,发文时间不长、违规轻微,加上我个人上站时间等因素,
这其实没什麽好争辩,依照板规,板主可以直接桶下去不通知,S或水球、推文、私信都
是
板主的好意,不能强求。
更何况你是遭到检举,板主不能为了保护你而冒风险被「检举人」检举板主包庇你,
你现在的要求是在让板主陷於危险之中。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46.210.134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BossCAT (203.222.0.160), 05/31/2016 03:23:15
※ 编辑: BossCAT (101.14.129.131), 06/05/2016 00:2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