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ymeng (阿咩咩)
看板L_TaiwanPlaz
标题[证据] 不服 Hsinchu 板主 snowtoya 水桶之判
时间Sat May 23 00:25:53 2015
※ [本文转录自 symeng 信箱]
作者: snowtoya (小雪)
标题: Re: 关於HISNCHU版的水桶
时间: Fri May 22 23:20:31 2015
你好
其实人身攻击不必然一定要针对特定id,骂某一族群的也包括在内
(或者应该说,针对特定Id的人身攻击是加重要件,或将从严认定)
其实像这类情节轻微,通常没人检举的话,我是不会管的
但若有人检举,我审酌後认用词後如认确有不妥,仍需为处理
本件确实是那位板友检举的,他认为你是在骂他
我看完後觉得你应是没有特别针对他,但这类用词亦略有不妥
故最後才订三日期间
※ 引述《symeng (阿咩咩)》之铭言:
: 雪版主您好
: 很抱歉在您百忙之中打扰您。
: 关於在下在新竹版被水桶的原因为:人身攻击
: (文章: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sinchu/M.1432186906.A.EA4.html)
: 我提出的抗辩如下
: 1.我的用字遣词中完全没有针对特定人士,而是针对该事件,
: 我相信我的用语中也非常明白了。
: 2.JeNeToiLe说被指"无脑的正义魔人",完全是他自己单方面的认知,
: 从我前後推文来说,可以看的出来,我在5/21晚上还赞成他的意见,
: 怎麽会说他是无脑的正义魔人呢?完全不符合逻辑。
: 3.我相信本次判决中雪版主有所斟酌,故只判三天。
: 但一来由於在下不认为自己有针对J版友发言
: 二来如果只是刚刚好在他後面推文就误会被告,
: 那是否推文的版友都必须特别小心,以免被有心人士利用。
: 根据以上两点,恳请雪版主明监。
: symeng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3.139.146.132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symeng (118.166.81.133), 05/23/2015 00:2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