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lk520 (透可520)
看板L_TaiwanPlaz
标题Re: [申诉] 在桃园地方版被浸好几个月的水桶
时间Sun May 17 11:34:32 2015
三、申诉流程
(1) 申诉板主需检附被处分文章备份、板主公告、沟通信件记录 (热线水球记录),
非被处分人,欲申诉板主处理板务作为则需检附相关证明文章、
沟通信件记录 (热线水球记录),
本组非常不欢迎未经沟通之申诉,申诉前请先确实沟通,
未附沟通证据者视为程序不符。
若经该板板主证实未与板主沟通过而迳行申诉,
除不予受理外,判处水桶两周。
(2) 检附文件需由使用者或板主转录至本板做为判决依据 (如涉个资可寄给组务),
请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转录,未依此方法而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板主超过 72 小时未回应方可直接提出申诉。
※ 板主未回应达 72 小时即申诉,视为「未与板主沟通」,案件不受理,
水桶两周。
(10) 本组不受理案件如下:
程序不符者,组务得通知使用者於 72 小时内补正。
若仍未补齐资料,则不受理该申诉案。
缺 被处分文章备份、板主公告、沟通信件记录。
请於 72 小时内补正,逾期则终止受理。
※ 引述《sharon350 (改脾气)》之铭言:
: 申诉人:sharon350
: 被申诉人:桃园版版主
: 看板板名:桃园版
: 申诉诉求:为什麽我被浸这麽久的水桶
: 申诉内容:
: 我几个月前在桃园版卖东西,因po错地方被浸水桶
: 但几个月过了
: 很未解除
: 请问是为什麽
: 似乎还要浸很久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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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talk520: 已逾 72 小时,终止受理。 05/21 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