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lk520 (透可520)
看板L_TaiwanPlaz
标题Re: [申诉] 高雄板板主 gggping 怠职
时间Wed Apr 29 00:47:01 2015
#1L7H8JOZ (L_TaiwanPlaz)
(13) 为避免滥诉状况发生,同一检举(申诉)人於一个月内至多申诉两次,
两次以检举(申诉)同一看板为判断基准,不同看板则不在此限,
若有特殊情况必须检举(申诉)第三次(含)以上,需先行申请之。
16 s 4/09 camry2006 □ [申诉] 高雄板板主 gggping 扩大解释站规
17 4/14 camry2006 □ [申诉] 高雄板板主 gggping 判罚不一
● 18 4/27 camry2006 □ [申诉] 高雄板板主 gggping 怠职
已逾申诉上限,本案裁定不受理。
※ 引述《camry2006 (天佑 高雄)》之铭言:
: 申诉人:camry2006
: 被申诉人:gggping
: 看板板名:Kaohsiung
: 申诉诉求:
: 一、
: 依板规判处违规者。
: 二、
: 被检举之文章/信件,板主若判定未违规
: 也需於72小时内回应说明
: 勿造成同一文被多次检举。
: 申诉内容:
: 向gggping板主检举(如附件)
: 超过72小时未回覆
: [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後再转录。
: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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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34.15.88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_TaiwanPlaz/M.1430239624.A.FF7.html
※ 编辑: talk520 (1.34.15.88), 04/29/2015 00:4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