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dmj110 (小孟)
站内L_TaiwanPlaz
标题[证据] 台中版主NKB285未依版规处理版务(信件)
时间Fri Apr 3 17:13:33 2015
※ [本文转录自 redmj110 信箱]
作者: NKB285 (SD)
标题: Re: 检举
时间: Mon Feb 2 15:16:24 2015
他是说你可以对她不礼貌
那 你被侮辱什麽
※ 引述《redmj110 (罢免投票进行中)》之铭言:
: #1KpWe-mY Andy5438 2.2.12
: 针对特定使用者言词侮辱、嘲讽、酸文
: 2.2.12 发文或推文中含有对特定使用者、族群言词侮辱、谩骂、歧视、
: 引战、嘲讽、酸文、威胁、西斯、性骚扰...。
: 引战文,若出现在团体文章中,以起源者作处分对象。
: -争吵、战文之发言由板主来判定其是否有到争吵之线,任何人皆可检举。
: 唯应板务繁忙,对於特定对象之侮辱或骚扰,请被侮辱者亲自检举,
: 其余一概不受理检举。
: -以上退文,禁言14日
: 节录文章内容:
: 本揪团也欢迎redmj110与
: 其他支持罢免我的乡民
: 一起共襄盛举
: 起码见了面才能对我吐口水阿
: 检举理由:
: 本人认为
: 吐口水为不卫生、没礼貌、侮辱他人之行为,
: 该文章内容已针对本人且明确指出ID,
: 明显违反版规2.2.12之
: 针对特定使用者言词侮辱、嘲讽、酸文部分
: 请版主予以惩处,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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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redmj110 (114.38.148.234), 04/03/2015 17:13:33
2F:→ redmj110: 故本人解读为此案版主拒绝沟通且并未说明是否达违规标准 04/03 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