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odman (好人)
看板L_TaiwanPlaz
标题Fw: (NKB285) Re: [宣判] goodman 申诉 Andy5438 案
时间Sun Mar 8 20:58:11 2015
※ [本文转录自 goodman 信箱]
作者: goodman (好人)
标题: Re: [宣判] goodman 申诉 Andy5438 案
时间: Sat Feb 28 02:15:23 2015
嗯嗯我了解的
因为我之前就知道小组长说过宣判文是可以任意转的
所以我也没注意到这样会踩到229最大化的判定标准
算是盲点吧
而没改标题也是认为 宣判文不应做任何修改 而踩了1.2 也是盲点
所以我才说会把漏洞补齐 以求不为难N板
感谢N板 辛苦了
※ 引述《NKB285 (SD)》之铭言:
: 感谢 目前只是把执法做到最大化
: 避免某特地板友找碴
: 不是刻意针对你或袒护ANDY
: 要的话我第一时间就用 2 2 9 不是 1.2了
: ※ 引述《goodman (好人)》之铭言:
: : 好吧
: : 我会尽量把漏洞给补齐的@@
: : 不然僵持下去只是为难双方而已 没有任何好处
: : 谢谢N板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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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不太推荐:
被ptt法院认证不勘被称赞棒棒一百分的
http://i.imgur.com/GKO5hTq.jpg
心灵极度纤细不可亵玩之大大来推文
以免纤细的你又会觉得被嘲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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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goodman (1.165.28.89), 03/08/2015 20:58:11
1F:→ goodman: 以上转文 因应组务大人发布的新组规 更改为制式标题 03/12 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