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odman (好人)
看板L_TaiwanPlaz
标题Fw: (NKB285) Re: [宣判] goodman 申诉 Andy5438 案
时间Sun Mar 8 20:57:05 2015
※ [本文转录自 goodman 信箱]
作者: goodman (好人)
标题: Re: [宣判] goodman 申诉 Andy5438 案
时间: Sat Feb 28 01:54:08 2015
我知道这类文章你们不会喜欢
所以我也立刻推文请N板进行锁文了
也说明没有其他为难N板的意思
单纯就只是转了胜诉的宣判文回来给大家看
说是示威也好 得意也罢 但都不是针对N板
也不是在挑战N板的限界 请N板宽心
※ 引述《NKB285 (SD)》之铭言:
: 2.2.9 转录他人文章请先徵求原作者同意。
这条相信是在限制申诉者与被申诉者之间的利害关系
如果小组长这次又双重标准拿这条来限制不得转宣判文
我朋友信箱那边也有他上次对於转宣判文的另一种见解
到时我会再拿出来打他脸
: ※ 引述《goodman (好人)》之铭言:
: : N板你好
: : 我没问过 但宣判文是可以任意转的
: : 除非小组长这次又双重标准改口说不能转
: : 不是转宣判文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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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不太推荐:
被ptt法院认证不勘被称赞棒棒一百分的
http://i.imgur.com/GKO5hTq.jpg
心灵极度纤细不可亵玩之大大来推文
以免纤细的你又会觉得被嘲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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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65.26.87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goodman (1.165.28.89), 03/08/2015 20:5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