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lk520 (透可520)
看板L_TaiwanPlaz
标题Re: [检举] Andy5438未经同意转录
时间Sun Mar 1 13:43:18 2015
一、
#1IMSA8Lo (L_TaiwanPlaz)
板主也是使用者,自然可以使用「设黑名单」之功能,
唯若使用者有板务沟通需求,需保障至少一次板务沟通,
此乃板主义务,应高於使用者自身使用权利。
使用者 redmj110 所称「於2/2起遭现任版主黑名单,
被剥夺检举权」,
若使用者欲提出检举之行为,可利用台中板置底检举区
#1KpvpWkm (TaichungBun) 推文提出。
然使用者 redmj110 并未於板规 1.14 中所阐述之规定时间内,
「不受理发推文七日以上未检举之检举」
於七日内提出检举,板主可依据板规不予受理。
二、查阅台中板板规
#1KwP09hX (TaichungBun)
1、板务通则:
1.7: 所有转录文章一律适用板规规范。
即表达转录文章皆受板规之规范,若使用者对於板规有任何
意见之表达,可向该看板板主提出,
若使用者受板主黑名,亦可向其他板主提出,
或依据站规所赋予之权利,可参考
#1Er-BjUE (PttLawSug) 说明,
於看板中提出板规之建议。
※ 引述《redmj110 (小孟)》之铭言:
: 检举人:redmj110
: 被检举人:Andy5438
: 英文板名:TaichungBun
: 检举诉求:
: 1.请现任版主删除该文并予以该违规者适当惩处
: 2.针对转录之文章应有更详细之版规规范
: 检举内容:
: 1.
: Andy5438未经本人同意转录本人之文章,
: 请版主协助删除该违规文章
: 该版友Andy5438於担任版主期间带头违规,
: 应予以适当惩处。
: 本人於2/2起遭现任版主黑名单,
: 被剥夺检举权,
: 无法检举该版主之看板违规行为:
: (一)未经作者同意,於看板转载他人任何形式或内容之文章。
: 故寻求此管道,烦请小组长协助审理此检举案。
: 2.根据台中版规
: 1、板务通则:
: 1.7: 所有转录文章一律适用板规规范。
: 关於转录文章之规范不清,
: 针对转录文章应详细说明违规行为与罚则,
: 参考站内法规
: 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
: 该行为已违反站规所言之看板违规行为(一)
: 站规应凌驾於版规之上,
: 若版规无详细规范,
: 应以违反站规处置,
: 看板违规行为属看版版主管辖,
: 版主应做适当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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