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dmj110 (小孟)
看板L_TaiwanPlaz
标题Fw: 水桶通知
时间Wed Feb 11 10:32:08 2015
※ [本文转录自 redmj110 信箱]
作者: NKB285 (SD)
标题: Re: 水桶通知
时间: Fri Jan 23 13:19:36 2015
判定上也写明
板主认为过度 可以判处
请问有疑问吗
※ 引述《redmj110 (小孟)》之铭言:
: 冒昧请教一下是什麽判决先例
: 我去看看
: 不过闲聊文似乎没有强制规定要确切与讨论台中有关
: 我亦无刻意闹版与过度泛滥
: 第一篇是组规规定要转
: 严格来说我只发了一篇闲聊(教学)文
: 如果闲聊文不强迫要与台中有关
: 版主却用1.1桶闲聊文
: 是否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 1、板务通则:
: 1.1: 本板为讨论大台中地区有关事务之用,发表文章需符合板旨。
: 2.1.8 [闲聊]
: 2.1.8.1 一个帐号限三天一篇 违规者水桶7日。
: 2.1.8.2 本选项限制中文字数最少100字以上。(未满100字者禁言一周)
: 2.1.8.3 本分类不强制规定必须切确与讨论台中有关,唯望板友自律
: 如过度泛滥,刻意闹板,或有其他妨碍讨论风气情事,
: 板主将视情况处以退文或删文与水桶30天以内之罚则。
: ※ 引述《NKB285 (SD)》之铭言:
: : 跟支持哪方无关
: : 文章内容就是与台中一点关系都没有
: : "台中板"事务 属於 ptt站方事务
: : 并非台中事务
: : 在他板之前已有判决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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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redmj110 (122.118.1.231), 02/11/2015 10:32:08
1F:→ redmj110: [附件] 台中版主NKB285处理版务不公 02/11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