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dy5438 (阿 浪)
看板L_TaiwanPlaz
标题Re: [申诉] 申诉TaichungBun前板主Andy5438 胡乱删文
时间Tue Feb 3 21:24:47 2015
※ 引述《goodman (好人)》之铭言:
: 关於无共识的部分,与任意拼凑板规只为合理化恣意删文行
: 为的部分,本人无意和被申诉人争辩,静待组务进行裁决。
: 只针对以下虚以委蛇的部分进行补充说明:
: ※ 引述《Andy5438 (阿 浪)》之铭言:
: : 申诉人的证一,引述了鸡蛋糕店老板的说法,我认
: : 为老板的说法与本串讨论的原po orzmm板友,立场
: : 不同互相争辩,且原po文章底下推文已充斥谩骂挑
: : 衅的推文。
: : 引述其中几位板友推文:
: : 嘘 e_____ial: 丑女 01/30 03:06
: : 嘘 s__d: 恶心的臭女人 01/30 03:15
: : 嘘 yu___nglu: 骗吃骗喝的(⊙o⊙) 01/30 03:20
: : 嘘 elec_____ate: 干你娘废物 01/30 03:27
: : 所以我认为该讨论串应以符合台中板2.2.11之规定,
: : 可以战文论处,删除相关讨论串文章并收录。
: 那是『他人文章底下的推文违规』,而不是『本人文章违规』,
: 本人文章发乎(事)情,止於(道)理,内文无一违规之处,何来引
: 战?况且上述四项举例,皆非本人文章底下之推文。是否有故意
: 误导组务判断之举,本人不便随意揣测,冀望组务能拨云见日,
: 清楚分辩何为违规推文、何为违规删文、何人发文合格、何人恣
: 意删文。
你的文章本身就是在转述另一方的意见
我认为原PO引战
而你的回文则是战文
判定并无不妥
遂依2.2.11 删除文章
: : 除了引发某些使用者将不满情绪发泄在我发的公告
: : 上,并无将战火继续蔓延。相关文章也由原po转录
: : 至八卦版,如需讨论也还有八卦板可供使用,并无
: : 申诉人所陈限制使用者发言权利,以及滥用板主职
: : 权。
: 我发文在台中板,被申诉人硬扯去八卦板到底做何用意?
: 我在台中的发言权利被侵犯是事实,这一事实,被申诉人
: 以:『你还可以在八卦板聊喔』欲盖弥彰。被申诉人想将
: 恣意删文之事昇华为『止战』之善举,本人无意理会。但
: 本人发文权利受侵犯之事实则必定追究,以求 PTT使用者
: 正当发文之权利,可受到公平与正义之庇佑。
我并没有因为该讨论串
将你水桶、禁言或退文
也就是没有暂停你发言的权利
故无侵犯"发言权力"之说
若你还想针对这件事情发言
可以另外发闲聊文
引述我自己在台中板的文章
#1KoitHGu (TaichungBun)
部分节录如下
==
但是因为我并未发公告说禁止讨论
所以乡民们还是可以另外发闲聊文讨论
仅须注意发言内容谨言慎行
==
: : 另,g板友发信时间为Jan 30 08:33:53 2015
: : 但内文却误植为2015/02/02 PM 08:33
: 勘误:沟通信件内容是将2015/01/30 AM 08:33 误植为 PM
: 但信件内未从写出2015/02/02 PM 08:33 被申诉人请勿随意加油添醋
: 误植一事,的确是本人失误,在此向组务致歉。
: 误植是事实,争辩这件事也不会为此申诉案带来
: 其他效益,本人将不再讨论此事。
: 反正寄信当天早上,被申诉人早已收看完信件一
: 事,本人也忘了截图,无法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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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goodman: 我没说过你侵犯我的"发言权力" 02/03 22:11
2F:→ goodman: 我申诉文说的全部都是"发文权利" 02/03 22:11
3F:→ goodman: 你一而再再而三地使用『A论点回答B问题』之鸡同鸭讲之技 02/03 22:15
4F:→ goodman: 本人认为再与你沟通下去只是浪费脑细胞 恕本人不再回答 02/03 22:16
5F:→ goodman: 呈请组务裁决 万分感激 02/03 22:19
6F:推 goodman: 『并无申诉人所陈限制使用者发言权利』之最後四字所误导 02/03 22:27
7F:→ goodman: 顺序错了 重新推文一次 02/03 22:27
8F:→ goodman: 勘误:上一篇回覆被申诉人之文 内文里『我在台中的发文权 02/03 22:27
9F:→ goodman: 利』误植为 发言权利 全因回覆文章时 因被申诉人那句 02/03 22:28
10F:→ goodman: 『并无申诉人所陈限制使用者发言权利』之最後四字所误导 02/03 22:28
11F:→ goodman: 在此修正 也一并修正本人上篇回应文 02/03 22:29
12F:→ goodman: 申诉文第一篇主文内 用的全都是 发文权利 请组务明辨 02/03 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