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mify ( 爱米飞)
看板L_TaiwanPlaz
标题Fw: 请问我哪里闹板?
时间Mon Jan 5 15:51:22 2015
※ [本文转录自 aimify 信箱]
作者: jerry11006 (宪哥)
标题: Re: 请问我哪里闹板?
时间: Fri Dec 26 22:30:06 2014
这次判决我针对这三句比较不妥当的部分来判。
1.
我是遇到了
马英九是不?
(我这不就来了吗?)
2.
不过换个角度想,
盖没力大大对高雄板也真真是真爱啊
卸任许久还是这麽努力的"巡田",真让人敬佩。
3.
盖没力这麽爱高雄板
赶紧查查我的高雄板文章哪里违规好跟板主检举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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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点有违反政治文的疑虑,而且也违反
6-1 过分影射、直接攻击他板/他人。
第二、第三点也是违反
6-1 过分影射、直接攻击他板/他人。
综合以上三点,才决定做出水桶处分。
这件案子我思考很久。也跟另一位版主讨论,一致认为应判以6-1 水桶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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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立场来说,你发文提醒别人当然是OK。
但发文过分的攻击就不太理想。也比较偏向私人恩怨的方向了。
※ 引述《aimify ( 爱米飞)》之铭言:
: 私人恩怨????
: 我发文请大家注意这位人物你觉得这样叫做私人恩怨?
: 那,是不是以後大家发什麽
: 「我在哪里遇到坏人,请大家要小心」
: 这样的文章也叫私人恩怨?
: 然後,「约玩乐出去xxx放人鸽子」
: 这样也叫私人恩怨?
: 再来,「xxx说要买我的东西放我鸽子」
: 这样也叫私人恩怨?
: 版主,你的私人恩怨的标准是否有点宽了?
: ※ 引述《jerry11006 (宪哥)》之铭言:
: : 本次的判决主要针对将私人恩怨带到板上
: : 违反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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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aimify (118.166.97.23), 01/05/2015 15: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