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lamwater (slamwater)
看板L_TaiwanPlaz
标题[申诉] 彰化版 BK201 不当删文
时间Thu Dec 11 08:43:54 2014
申诉人:slamwater
被申诉人:BK201
看板板名:Changhua
申诉诉求:不当删文
申诉内容:本人於12/08/2014 14:07:23,
将L_TaiwanPlaz上申请罢免同样为Changhua版版主Honorguard06之文章
转录於Changhua版(文章连结:
http://webptt.com/cn.aspx?n=bbs/L_TaiwanPlaz/M.1417164393.A.BB6.html),
以提供版众阅读罢免理由的详细进一步说明,却遭BK201删掉,
(可见Changhua版z-18-6-2-5-12-8-1),
文章也未退回至本人信箱,且未说明理由。
本人认为BK201不应迳行删文而不告知理由,刚刚欲寄站内信向BK201沟通,
但BK201却拒收(有截图作为证据:
http://imgur.com/AWPksuK),
而BK201目前也不在站上(截图:
http://imgur.com/U1f8JgL),
无法水球沟通。
本人认为BK201身为版主态度不佳,迳行来此申诉,望小组长明察,
并判定BK201需告知本人删除该文之充份理由,
或者将已删除之该文恢复至版面上。
如小组长认为本人申诉前,尚需透过其他方式向BK201沟通,还请告知。
感谢!
[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後再转录。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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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61.224.30.139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L_TaiwanPlaz/M.1418258638.A.239.html
※ 编辑: slamwater (61.224.30.139), 12/11/2014 08:46:50
※ 编辑: slamwater (61.224.30.139), 12/11/2014 09:02:35
※ 编辑: slamwater (61.224.30.139), 12/11/2014 09:13:46
※ 编辑: slamwater (61.224.30.139), 12/11/2014 09: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