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usashi0839 (常山七次郎)
看板L_TaiwanPlaz
标题[申诉] 彰化板 Honorguard06 不当水桶
时间Wed Nov 12 02:18:02 2014
申诉人:musashi0839
被申诉人:Honorguard06
看板板名:Changhua
申诉诉求:要求撤回水桶270天之惩处。
申诉内容:本人musashi0839在
#1KNa2upq (ChangHua) 之推嘘文针对Honorguard06之判决
提出建议,希望Honorguard06能够依板规判决,不要任意动用板规,
Honorguard06即以彰化板规第11条将本人水桶270天。
彰化板规第11条如下:
11. 发、推文中,含有族群言语侮辱、谩骂、嘲讽、不雅字眼、西斯、性暗示……。
以上违规,须有三封以上之检举信,始受理检举
若检举成立:1.发文者,违规文章退文并禁言三十日
2.推文者,视违规推文句数,一句禁言三十日,无限累积
若检举信不足三封,但违规重大时,板主群得视情况予以介入并给予适当处分
检视本人於案发文章之推嘘文,并无包含有族群言语侮辱、谩骂、嘲讽、不雅字眼、
西斯、性暗示等内容,Honorguard06即以违规重大,迳行将本人水桶270天,实在过於
牵强,本人无法接受此判决,希望组长明监,令其改判。
[注] 沟通纪录若为信件,请将信件按「ctrl+x」转录到组务板;
若为水球,请将信箱里的热讯备份转录到组务板,;
判决公告可按「ctrl+x」转录到本板,或「F」转寄自己信箱後再转录。
以上所提申诉证据皆不可复制贴上,使用复制贴上者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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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musashi0839 (111.252.226.184), 11/12/2014 02: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