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edyc (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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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检举] TaichungBun 版主曲解版规
时间Sun Oct 20 01:43:12 2013
※ 引述《kkoowwee1102 (kkoowwee1102)》之铭言:
: 检举人: kkoowwee1102
: 被检举人: kelvin521019 / cindycheng
: 英文板名: TaichungBun
: 检举诉求: 该版主群曲解版规内文. 允许政治文. 政治活动揪团文.
: 双重标准. 公告偏颇.
: ------------------------------------------------------------------
: 依小组长建议更正检举诉求.
: 检举诉求:
: 版主重新公告. 承认判断错误并向台中版版友道歉.
: 对相关揪团内容重新厘定版规规范.
: 对 "政治文" "政治宣传文" 内容详细厘清.
: 尽速处分攻讦网友. 勿再用没有时间拖延处理.
: ------------------------------------------------------------------
: 检举内容:
: 请将相关证据信件或看板文章用 ctrl+x 转录至本板,未附证据者不受理。
: 推 kelvin521019:#1IKMWtSN 非政治宣传文 此篇文章 结案 10/07 00:2
: 作者 cindycheng (nouveau) 看板 TaichungBun
: 标题 [公告] 有关板规禁止政治相关文章与公民运动规范
: 时间 Thu Oct 10 21:02:15 2013
: ──────────────────────────────────────?
: 关於近日板友发起於台中板上揪团文章
: 直至 十月十日,天下为「公」-公民1985行动联盟
: 是否违反板规禁止政治相关文章的规范,解释文如下:
: 本板为避免因带有政党色彩的文章而导致板友之间相互攻讦的情形产生,
: 因而板规中明确订有下述规范:
: Ⅱ、发表文章相关规范
: 13. 本板禁止政治文,政治宣传文
: (唯可讨论关於大台中地区的政策议题,但讨论内容勿带有政治色彩)
: 一、检附争议团体 公民1985行动联盟之简介:
: 十月十日早上十点十分,公民举办属於自己的升旗典礼!
: 宣示主权在民!公民护宪!还权於民!
: 请所有认同的民众,穿上白衣参与。
: 当天请各团体、政党若有意参与,请收起自己的旗帜,让当天属於全体公民。
: 当天请大家带一本书,一张纸、一枝笔,还有一颗关心社会的心。
: 升旗结束,完成街头的公民课後,
: 我们会步行到自由广场内,大家一起阅读,并且写下一封信「给十年後的台湾」
: 我们用最温柔坚定的方式表达诉求,
: 对照政府对人民围起的层层拒马,留下一幅历史性的画面。
: 公民1985行动联盟思索过後,
: 决定举办这场十月十日的活动,协助成立公民觉醒联盟。
: 在活动过後,我们的工作人员将继续协助冤案家属,
: 以及洪案後续的处理,并持续推动公民觉醒的理念。
: 公民社会是我们的共同愿景,我们愿作默默耕耘的农夫,也邀请您与我们一起圆梦。
: 10/10的活动,将证明台湾到底有没有公民社会!
: 付出您一个假日上午的时间,我们一起改变这个国家!
: 拒绝政客豢养、拒绝蓝绿分赃!
: 十万青年十万军,十月十日入阵去!!!
: 二、公民1985行动联盟之诉求:
:
: 虽然和政府管理、政治制度相关的活动皆属政治活动的范畴,
: 但公民1985行动联盟的主旨在於
: (一) 宣示主权在民,公民护宪,还权於民。
: (二) 活动当天各团体、政党须收起旗帜,让当天属於全体公民。
: (三) 期望建构起真正的公民社会。
: 三、公民活动是否应列入板规禁止范围:
: 由以上三点,可将公民1985行动联盟排除於政党色彩之外,
: 而依中华民国宪法 第二章 第十四条 人民有集会及结社之自由,
: 可知公民1985行动联盟除了抛开固有的政治色彩之外,
: 并能主张人民集会结社之自由,主张人民权利不受侵害。
: 另有关於板友所质疑是否该行动为参政权的范围,
: 以参政权广义及狭义之分,该联盟及活动的确应归类为广义的参政权,
: 但光以构成参政权的条件,并不足以推论为带有政治色彩的活动。
: 而板规之规范虽未能如我国律法般尚称齐备,
: 若板规产生争议,自然必须仰赖板主依职权对板规作出解释,
: 但在该团体并不带有任何政治色彩的前提之下,
: 但在该团体并不带有任何政治色彩的前提之下,
: 板规自不能违反宪法所保障之人民权利,
: 因此板主方认定,相关公民活动可依人民权利行使。
: 特此公告,以上。
: 台中板
: cindycheng.
: ※ 编辑: cindycheng 来自: 1.165.197.127 (10/10 21:02)
查板规 TaichungBun 板板规
#1GjFK0c8 (TaichungBun) 中关於揪团之限制:
7.[揪团]
.运动、打球、唱歌、电影、吃饭、出游...吃喝玩乐请用此分类。
.徵求牌类活动请勿标示赌注。(不含卫生麻将)
.本板不赞成在文章内公开联络电话,请自行负责。
.此选项一帐号
一天至多三篇,欲更改内容请修文,手动置底恕删除文章。
同篇揪团文一天一篇(如:预揪),如不遵守视同手动置底处理。
.禁止限定性别,[整团为同性,揪同性除外]
违者水桶七天。
.
请板友尽量结伴出游,并注意自身安全。
╳错误范例: [揪团] 团报/团购 (请使用[交易][团购] )
并且文章中必须附注相关集合地点与时间
.麻将文管理:本板麻将文只开放开场者发文,不开放板友於本板发文找场地,
麻将文发文标题格式如下:
[揪团][麻将] 逢甲缺一人开打。
皆须空格。未按此格式,删文且水桶一日
其中并无特别限制政治活动,然而板规中确有政治相关规范:
注:新闻文规定细项 (2012/02/09 公告)
(略)
在政治新闻之中擅自加入个人评论 →引用
Ⅱ-13政治文规则
(含 文字变色.或加上底色)
回覆政治新闻 →引用
Ⅱ-13政治文规则
及
Ⅱ、发表文章相关规范
(略)
13. 本板禁止政治文,政治宣传文
(唯可讨论关於大台中地区的政策议题,但讨论内容勿带有政治色彩)
并查检举人於
#1GjFK0c8 (TaichungBun) 之原检举推文为:
嘘 kkoowwee1102:
#1IKMWtSN 政治宣传文 ---------- 请界定 10/06 23:27
推 kelvin521019:
#1IKMWtSN 非政治宣传文 此篇文章 结案 10/07 00:26
而本检举案案由为:
检举人认为 TaichungBun 允许政治文,政治宣传文,此行为与板规相左。
此案争点有三:
其一,揪团文是否受政治文规范?
其二,是否为政治宣传文?
其三,是否为政治文?
其一,前述板规中揪团文并无政治限制,
但因板规中确有政治相关规范,故以活动内容审查,应受政治文规范。
且板主於公告文
#1ILgLQ5w (TaichungBun) 中也叙明:
「虽然和政府管理、政治制度相关的活动皆属政治活动的范畴,(後略)」
故 [揪团] 文类内容受发表文章之政治规范应无疑问。
其二,根据
#1INA7A2D (L_TaiwanPlaz) 中 kelvin521019 的答辩:
推 kelvin521019:揪团者本身 只是要找志同道合的人一同参加 10/16 14:50
→ kelvin521019:并无所谓的宣传意味 10/16 14:50
此部分组务认可板务的判决。
否则依板规中列举之「运动、打球、唱歌、电影、吃饭、出游…」等揪团,
等同宣传「运动、打球、唱歌、电影、吃饭、出游…」?
其三,根据
#1INA8h80 (L_TaiwanPlaz) 中 cindycheng 的回应:
第二 我没有否认1985发起的是政治活动,但我明显点出
对板规来说该不该禁止,政治活动不等於带有政治"色彩"的活动
此案显然不适用 二-Ⅰ-6 之注解 的政治新闻规范,
应与 二-Ⅱ-13 的政治相关规范有关,故再次检视板规条文:
13. 本板禁止政治文,政治宣传文
(唯可讨论关於大台中地区的政策议题,但讨论内容勿带有政治色彩)
板主主张
#1INA8h80 (L_TaiwanPlaz):
「板规禁止的政治文,我也在公告文解释了,禁止的是带有颜色的政治立场」
根据上下文解读,
板规对於政治色彩一词之限制乃为「大台中地区的政策议题」,
亦即板规允许「无政治色彩之大台中地区的政策议题讨论文」,
其余政治文(除政治新闻需援引 二-Ⅰ-6 之注解 外)皆禁止,
「公民活动是否应列入板规禁止范围」此乃板主制定板规权,组务并不干涉,
唯其现行板规并未对於「公民活动」有其它规范,
故以现行板规而言,需请板主重新考量并改判此案件。
weedyc @ TaiwanPla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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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232.116.196
1F:推 gun5566:已於 2013.11.26 针对小组长指示於板上重新裁决申诉内容 11/27 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