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koowwee1102 (kkoowwee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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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检举] TaichungBun 版主曲解版规
时间Fri Oct 18 13:35:29 2013
根据 cindycheng 版主的回信
第二
我没有否认1985发起的是政治活动,但我明显点出
对板规来说该不该禁止,
政治活动不等於带有政治"色彩"的活动
今天人民发起1985是在监督政府,他并没有指名是蓝是绿
难道人民没有参政权?
板规禁止的政治文,我也在公告文解释了,禁止的是带有颜色的政治立场
因为那会非常容易造成板友之间的意见不合与互相攻击
政治活动不等於带有政治色彩的活动. 我想请问.
无党藉的政治参与人 ( 参选人 ) 所发起的监督政府. 参选造势活动. 有没有颜色??
该揪团活动有没有己经造成板友间的意见不合与互相攻击??
请问 cindycheng 版主. 对於攻击的检举. 己经过了超过八天.
请问您何时才有空可以处理??
根据台中版版规
Ⅱ、发表文章相关规范
13. 本板禁止政治文,政治宣传文
(唯可讨论关於大台中地区的政策议题,但讨论内容勿带有政治色彩)
公民 1985 的活动. 依您的解释. 没有 "政治色彩. 所以不是政治文.
那个人想请问. 该活动跟 "大台中地区的政策议题" 有没有任何关系?
1F:推 kelvin521019:揪团者本身 只是要找志同道合的人一同参加10/16 14:50
2F:→ kelvin521019:并无所谓的宣传意味10/16 14:50
3F:→ kelvin521019:而且1985所提倡的内容 并无出现在文章内10/16 14:51
4F:→ kelvin521019:只是要提点参加的人是确定是否有相同理念的乡民10/16 14:52
5F:→ kelvin521019:揪团文 本来就是要找有相同兴趣的10/16 14:52
6F:→ kelvin521019:如果说揪团文这样也要算是政治文的话10/16 14:53
7F:→ kelvin521019:那是否所有新闻只要有提到政治人物10/16 14:53
8F:→ kelvin521019:都能扩大成政治新闻了??? 如果K大要扩大解释的话10/16 14:53
9F:→ kelvin521019:此人的揪团 事前就先邀约我了 也有邀约其他朋友10/16 14:54
10F:→ kelvin521019:无奈朋友都没空 才会到板上PO文10/16 14:54
11F:→ kelvin521019:如果这样也能被说是宣传政治文 这也太过头了10/16 14:55
12F:→ kelvin521019:揪团者的本意就只是要找人一同参加10/16 14:56
13F:→ kelvin521019:解释完毕~10/16 14:56
揪团者本身或者只是 "志同道合" 的人. 请问是 "认识的人" 还是 "不认识的人"??
如果是 "不认识的人" 请问这不叫宣传??
相同理念?? 该活动乃是一个 "政治活动" ( 版主都自己承认了)
揪团者要找的人. 自然是 "政治" 方面 "志同道合的人".
这样的推理应该没有问题吧??
14F:推 cindycheng:已於公告文以及回信内容完整说明了,摘录如下:10/16 22:08
15F:→ cindycheng:政治文或政治宣传,所谓"政治"二字不可无限上纲,连带10/16 22:09
16F:→ cindycheng:限制人民应有的基本权益,本活动虽属政治范畴,但并不10/16 22:10
17F:→ cindycheng:如同各大板禁止政治文之意主要为"政治色彩"的文章,10/16 22:10
18F:→ cindycheng:板规本身若不够详尽,板主自然要负责解释,但前提在於10/16 22:11
19F:→ cindycheng:不违反各大板考量的"政治立场或政党色彩"之下,亦无明10/16 22:13
20F:→ cindycheng:显造成板友之间政治立场不同而相互攻讦的情形产生,10/16 22:13
21F:→ cindycheng:则人民在宪法保障之下的集会结社自由本不应予以限制,10/16 22:14
22F:→ cindycheng:故以维护看板秩序以及人民基本权益两相权衡之下,10/16 22:15
23F:→ cindycheng:判定不宜限制此种公民运动的发起以及人民参与的权益,10/16 22:16
政治二字不可无限上纲 ?? ( 我只知道无线上网 )
本活动虽属政治范畴 ( 你自己都承认了 ).
所谓"政治"二字不可无限上纲,连带限制人民的基本权益,
请问版主. 宪法保障人民的基本言论自由. 为什麽版规里有
12. 发文或推文中含有对特定使用者、族群言词侮辱、谩骂、歧视、引战、嘲讽、
酸文、威胁、西斯、性骚扰...。
引战文,若出现在团体文章中,以起源者作处分对象。
-争吵、战文之发言由板主来判定其是否有到争吵之线,任何人皆可检举。
既然宪法保障人民言论自由. 版规限制不违法的酸人自由. 你不觉得你自我矛盾吗??
板规本身若不够详尽,板主自然要负责解释,但前提在於
不违反各大板考量的"政治立场或政党色彩"之下,亦无明
显造成板友之间政治立场不同而相互攻讦的情形产生,
则人民在宪法保障之下的集会结社自由本不应予以限制,
版主您是视力有问题还是视力障碍. 或者是文字阅读障碍.
该篇揪团文己经造成版友间互相攻讦您没看到吗?
以後无党藉的立委参选人以监督政府的名义造势活动揪团, 是不是也比照办理??
烦请回答. 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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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0.245.65.128
※ 编辑: kkoowwee1102 来自: 60.245.65.128 (10/18 13:42)
※ 编辑: kkoowwee1102 来自: 60.245.65.128 (10/18 13:42)
24F:推 kelvin521019:引起攻奸的人是你 你还好意思说?? 10/19 22:11
25F:→ kelvin521019:我现在懂了什麽叫人 不要脸天下无敌 10/19 22:12
26F:→ kelvin521019:干嘛修掉我的推文?? 10/19 22:12
27F:→ camry2006:二、 (5) 10/19 22:22
28F:推 kelvin521019:抱歉~~~搞错篇文章了 是推再另外一篇 10/19 23:13
29F:→ kelvin521019:不过我还是要说 引起攻坚事件的人就是你 10/19 23:13
30F:→ kelvin521019:有那个资格说别人吗??? 10/19 2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