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edyc (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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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检举] 高雄板板主camry2006 渎职独裁不公不适任
时间Sun Oct 13 05:43:34 2013
※ 引述《seraphimm (瞎米呆记)》之铭言:
: 检举人:seraphimm
: 被检举人:camry2006
: 英文板名:Kaohsiung
: 检举诉求:camry2006解职
: 检举内容:
: 已与板主沟通过转录文章於後 完全无法接受板主说法 提出申诉
: 烦劳小组长尽速判决 以作罢免之用
: 板主来自板友投票由民意产生
: 担任板主也就此视民意於无物 完全无担任板主之资格 麻烦小组长!感谢!
: 其一
: 高雄板投票纪录
: 1. ◇ 买卖文天数
: 2. ◇ 买卖文水桶期限
: 9. ◇ 板规买卖文自介条款投票。
: 为何以往高雄板修板规即使多位板主 每每修订板规以投票民意为依归
: 到今日高雄板置底板规修订纪录如下 毫无投票纪录甚至一人板主时行独裁之实
: 2012/10/02 修订板规 水桶单位统一为一个月
: 2012/10/20 增订2-3.0b 禁试听课程文
: 2012/10/24 加注2-1.2a 禁印有"不可转售"字样物品之交易
: 2012/11/03 增订2-1.6 各种交易於高雄板 之 允许发表形式
: 2012/11/23 修订板规 罚责用词统一
: 修订3-4.2 违者水桶
: 修订2-2.2 违者删除
: 2012/11/27 加注2-3.1 补说明商家宣传方式
: 增订2-1.7 交换文管理方式
: 2012/12/11 修订2-4.9 禁止任何形式交易票据
: 增订2-4.13b 修改旧文之罚责
: 增订2-1.2e 买卖文自删之罚责
: 修订2-1.2c 买卖地点之定义
: 修订2-1.6c 违规交易之罚责
: 修订2-1.7 交换文板规描述
: 2012/12/19 修订2-1.2c 买卖推文必注明面交地
: 2013/05/01 修订2-1.6 点数公仔可发赠送文
: 2013/06/27 增订2-4.12 禁止未经同意之删除他人推文行为
: 2013/09/28 修订2-4.9 票据包含取消车票
: 2013/09/29 增订2-4.9 禁止借用票据
: 甚至最近的板规修订#1IJc3khM (Kaohsiung) 连於置底板规修定也不附加标明
: 行完全渎职独裁之作为
第一点,板主有制定板规权,详见「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我在哪? z-2-4
L_TaiwanPlaz
2. ˙ 站内法规
4. ◇ 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9) 制定板规权:
板主有权制定该看板之板规,但不得违反上层本国法律、站规、群组规范、小
组组规,有抵触者无效。
其中并无限制板主制定板规时需投票决定。
组务乐见板规条文经由投票产生,
但若有违反法律、站规、组规…之事,难道也要等投票通过吗?
除此之外,板主也可以依据管理上的需要制定板规,此属板主裁量权。
根据以上说明,板规修订并无不妥。
第二点,
●18823 m1810/04 camry2006 □ [公告] 修订板规 2-1.7e
┌─────────────────────────────────────┐
│ 文章代码(AID):
#1IJc3khM (Kaohsiung) [ptt.cc] [公告] 修订板规 2-1.7e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Kaohsiung/M.1380868334.A.AD6.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248 Ptt币 │
└─────────────────────────────────────┘
(内文部分略)
以上规定於 2013/10/10 正式实施。
┌─────────────────────────────────────┐
│ 文章代码(AID):
#1IHZqVdO (Kaohsiung) [ptt.cc] [公告] 高雄板板规 2013.10.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Kaohsiung/M.1380334879.A.9D8.html │
│ 特殊文章,无价格记录 │
└─────────────────────────────────────┘
● ★ ! 9/28 camry2006 □ [公告] 高雄板板规 2013.10.11
(内文部分略)
2013/10/11 修订2-1.7e 交换文管理方式
※ 编辑: camry2006 来自: 111.255.10.62 (10/11 02:28)
#1IJc3khM (Kaohsiung) 一文中写明该条文有宣导期,
实际发生效力日期为 2013/10/10,
且在生效後即於
#1IHZqVdO (Kaohsiung) 板规中注明编修条文及日期,
并无检举人所言之「於置底板规修定也不附加标明」一事。
: 其二
: 组务宣导文#1IFhjpBB (L_TaiwanPlaz) 您也曾转录於高雄板
: 但您却於个人资料注明"本人仅接受检举违规买卖信件" 并封锁板友
: 这完全悖离组务倡导与板友沟通之本心
: 再者组务申诉板务流程注明须与申诉板主沟通必要过程
: 拒绝板友去信沟通公然呈现阻碍板友遵循制度申诉之权 申为板主公然违纪滥权
第一点,经检视 camry2006 之名片档,内容有关板务处理部分如下:
本人仅接受检举
违规买卖信件
其他任何
板务违规请到板面置底
检举区推文说明
感谢配合!
其内容应指看板违规之检举事项中,
板主接受私信检举的仅有「违规买卖」相关事务,
其余违规事项之检举,则於
#1I2GgASG (Kaohsiung) 置底文推文检举,
板务检举管道畅通,并无任何不妥之处。
第二点,
camry2006 并无违背
#1IFhjpBB (L_TaiwanPlaz) 宣导文所指「板务沟通」,
本板不乏有 camry2006 回答使用者板务疑问之沟通信件,
封锁板友应视为个案而非常态。
再者,板主也是使用者,自然可以使用「设黑名单」之功能,
唯若使用者有板务沟通需求,需保障至少一次板务沟通,
此乃板主义务,应高於使用者自身使用权利。
在本案中,检举者来信组务告知 camry2006 将其设为黑名单,无法私信沟通,
组务即转发给 camry2006 转告使用者之需求,
camry2006 随即解除黑名单进行板务沟通
#1IL1zx6e (L_TaiwanPlaz),
并无「拒绝板友去信沟通」一事。
: 其三
: 高雄板板务延宕 枉顾民意只专注在买卖文上
: 对於高雄板投票区纪录
: 18. ◇ 买卖文置底後, 您觉得高雄板
: 买卖文自5/1号实施置底以来
: 已过了将近半个月的时间
: 这段时间对於高雄板此新做法
: 您的感受为何 ?
: ◆投票结果:(共有 383 人投票,每人最多可投 1 票)
: 选 项 总票数 得票率 得票分布
: 版面变乾净, 有进步! 149 票 38.90% 38.90%
: 还我逛买卖文的乐趣, 严重控诉! 退步! 188 票 49.09% 49.09%
: 没感觉, 都可以 14 票 3.66% 3.66%
: 现在是什麽状况? (疑惑) 21 票 5.48% 5.48%
: 祝an板主早日康复 11 票 2.87% 2.87%
: 身为板主您不该不知此投票讯息 却仍枉顾民意
: 至今在高雄板上买卖文极加处理 屡屡自行修订违反民意板规
: 其余板务如等等延宕闲置 专断板务还为所欲为 选择性执行板务
第一点,有关该投票记录:
我在哪? z-3-13-74
Kaohsiung
3. → ║板规.板务.历史.新闻.板友.历届板主 ║
13. ◆ 投票
74. ◇ [Kaohsiung] 看板 选情报导
经查,该投票截止日期为 05/22/2012 00:50:53,
当时情况如何,由於本人尚未就任小组长,不予置评。
但如今有
#1IFhjpBB (L_TaiwanPlaz) 组务宣导公告,
且有板友转录至该看板板面
#1IGCgmtK (Kaohsiung),
camry2006 依据组务公告有限度地开放,
且依据板务处理需要修订相关板规,并无不妥。
第二点,有关整理:
我在哪? z-2-4
L_TaiwanPlaz
2. ˙ 站内法规
4. ◇ 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根据「板主权力义务规范」,
(1) 板主有责任对所管辖之看板,进行维护,若有不当之文章需尽快处理。
(2) 板主有责任引导版面风气及讨论。
(3) 板主有责任将该版之优秀文章,以标记文章、或文摘等方式加以整理。
组务认为看板事务既多且杂,
收录虽为板务处理一部分,但优先顺序应较看板违规文章处理为低。
这并不是说完全不重要,而是板务有轻重缓急之分,
若仅依收录与否、频率高低、数量多寡…等评断板主适任与否,
实过於苛责板务,不尽妥当。
至於收录部分,
组务观察到使用者似乎非常在意此看板功能,
若板主时间有限实难负荷,
建议可以招募小板主协助板主收录优文,
相关设定事宜若板主不甚熟悉,可请组务予以协助。
: 其四
: 针对性放任板友攻击他人争吵 危险板上风气
: #1IJc3khM (Kaohsiung) 公告文放任板友攻讦
: #1IIPbRjm (Kaohsiung) 什麽叫分身入桶?放任抹黑他人
: #1IGCgmtK (Kaohsiung) 什麽叫脑羞成怒?
: #1ICU-qRr (Kaohsiung) 两间梦时代就能水桶就推文不当 其他人在公告下不算吗?
: #1HufD9iy (Kaohsiung) 连小组长板主也酸
: #1HoomAZC (Kaohsiung) 公告文吵成这样
: #1HonL3aL (Kaohsiung) 板主率身删推文 板规却不准板友删推文?
: 简单几则公告可显示高雄板风气之........烂
: #1HPuVw63 (Kaohsiung)
: #1HPeztMf (Kaohsiung)
: #1HSdkO1v (Kaohsiung)
: 板主被嘘 板友吵不停 就是高雄板吗?
这几篇让组务看了很久…
第一点,什麽叫「针对性」「放任」板友攻击…
组务不太理解检举人的意思为何,
若是要检举使用者人身攻击,请向板主检举,此乃看板违规,非属组务裁量权。
第二点,纵观这几篇文章,
检举人列举之结论为「板主被嘘 板友吵不停」,
组务认为,使用者众,板务处理常不能尽如人意,
有人同意必然有人反对,此乃看板至於整体社会常态,
若板务一味同意使用者需求,不做任何限制或管理,
这样就是优良的板务了吗?
如何推行板务又能让使用者理解并接受,
我想使用者和板务都在找那个平衡。
亮色的两篇是检举者转录於本板,
认为其重要、有代表性、可明确说明检举案由,
故针对亮色两篇,组务在此做公开回应:
1.
#1HoomAZC (Kaohsiung) =
#1IL2BC8l (L_TaiwanPlaz)
发文时间为组务就任之前,当时情况不予置评,
仅就上任後对辖内看板的观察,
以现行组务公告
#1IFhjpBB (L_TaiwanPlaz) 来看,
组务认可且支持板主限缩买卖文。
2.
#1HPuVw63 (Kaohsiung) =
#1IL2H5Wf (L_TaiwanPlaz)
该文为另一检举案,前组务於
#1HXzonNg (L_TaiwanPlaz) 已结案。
最後,检举人若认为板主有裁量不当的情况,
或是板面有纷争需板主介入仲裁之处,请先与板主沟通,
而非一次提出多篇 AID 给板务或组务,
不清楚你对这几篇的详细诉求为何,要叫板务怎麽回应或做出处置?
此请检举人特别注意。
针对检举人於「其四」列举之文章,
请检举人先向板主提出明确检举诉求,
进行板务沟通後若仍无共识再至组务板单案寻求组务裁决。
以上说明。
weedyc @ TaiwanPla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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