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edyc (猴子)
站内L_TaiwanPlaz
标题[判决] martica 申诉 dragonpin (HsinTien) 一案
时间Wed Oct 2 06:33:16 2013
申诉人:martica
申诉案:
#1IH81Scf (L_TaiwanPlaz)
申诉案由:删板务文滥权且警告判决失当,请求撤销警告处分。
判决主文:删除板规讨论文有法源依据,并无不妥,
但针对申诉人的警告判决,请板主重新处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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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
1. 依法务站长先前於 PttLawSug 对板务文之释疑,
┌─────────────────────────────────────┐
│ 文章代码(AID):
#1Er-BjUE (PttLawSug) [ptt.cc] Re: [讨论] 站规规范之检举/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PttLawSug/M.1322771181.A.78E.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647 Ptt币 │
└─────────────────────────────────────┘
● 2150 m 12/02 longbow2 R: [讨论] 站规规范之检举/建议提出规范疑问
板主对於板务文的确有「看板文章管理权」,
唯应考量是否已造成看板使用者於板面阅读文章之障碍,
而板主於
#1IHQ7zi8 (L_TaiwanPlaz) 及
#1IHQ9PfA (L_TaiwanPlaz) 中表示:
「未来两周(9/18~9/30)内,将会让各位板友们在体验新板规执行过程中,
在本文以推文或私信给我等方式给予建议(不管好或坏)。」
「为避免板面混乱,占用其他板友使用空间,
即日起如对板规修订有建议的板友,请统一於置底文推文讨论。
请勿再於板上回文。
如有回文,将会即刻删文,并将原文寄回。谢谢。」
依
#1IHQ9PfA (L_TaiwanPlaz) 所言,
#1IHQ7zi8 (L_TaiwanPlaz) 一文应於 09/19 22:37:19 前後置底,
专责看板使用者讨论板规之用,用意为集中修订板规之意见,
且申诉人於
#1IHPvgj1 (L_TaiwanPlaz) 内叙明,
该文之讨论事项为「整体新板规的实施不正当性」,
故板主於 09/25/2013 09:58:17 删文无违规之虞。
2. 有关
#1IH8awNM (L_TaiwanPlaz) 之判决警告,
(1) 若为
#1IHPvgj1 (L_TaiwanPlaz) 删文後并罚,
则应承接删文理由「(已被dragonpin删除) 违反板规2」而来,
但组务检视当时板规,板规5明订板规罚则为:
「a.初犯者如果能以修文方式使发文符合板规,则板主会推文并私信警告,
在24小时内修文免罚。超过24小时未修文则删文处理。
b.初犯者如果不能以修文方式使发文符合板规,则板主立即删文,
并将原文章以信件寄还原发文者。」
若为 a 情况者,乃应私信警告而非公告警告,
且「板主会推文」(姑且不论板主推文是为提醒或是警告);
若为 b 情况者,则板主仅删文并将原文章以信件寄还原发文者,
并无叙明并罚警告乙支。
(2) 若非
#1IHPvgj1 (L_TaiwanPlaz) 删文後加罚,
则根据
#1IH8awNM (L_TaiwanPlaz) 公告内文所言之五点,
1.未有证据表明板规讨论文会删文并警告。(
#1IHQ9PfA (L_TaiwanPlaz))
2.未经当事人同意即公开私信,虽违反站规,但板主表明不予追究。
3.(未有申诉人违规事项)
4.(未有申诉人违规事项)
5.(未有申诉人违规事项)
并无法源依据可判罚警告乙支。
此案经组务检视双方所呈证据,板主於
#1IH8awNM (L_TaiwanPlaz) 内提及:
「如继续违反此项板规,将会予以水桶两周。」
虽未明确提及违反何项板规,
但依公告文意合理推论应为
#1IHPvgj1 (L_TaiwanPlaz) 之删文并罚,
认为较有可能符合 2之(1) 情况,
故裁定板主需重新处理此警告判决。
其它说明:
1. 申诉人於看板板面未经当事人同意即公开私信,乃严重违反本站站规,
虽当事人(即板主)不予追究,但请申诉人特别注意此点,切勿再犯。
2. 不论是申诉人对板主,亦或板主对申诉人,
沟通事项虽然繁多,但建议双方尽量一次沟通单一事项,
同时夹杂多项议题会让双方容易误解或错把冯京当马凉,
沟通的目的在於将彼此理念传达给对方知道,而非产生更多误解。
3. 组务板上双方证据之时序整理及重点摘要如下:
2013/09/17 20:28:12
┌─────────────────────────────────────┐
│ 文章代码(AID):
#1IHQ7zi8 (L_TaiwanPlaz) [ptt.cc] [反证1] [公告] 板规建议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L_TaiwanPlaz/M.1380295165.A.B08.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 1008 9/27 dragonpin □ [反证1] [公告] 板规建议讨论文
(略)
其余相关规定就麻烦大家参见板规,有疑问也可於本文推文提出。
我都会做说明及回应。
未来两周(9/18~9/30)内,将会让各位板友们在体验新板规执行过程中,
在本文以推文或私信给我等方式给予建议(不管好或坏)。
(略)
2013/09/19 22:37:19
┌─────────────────────────────────────┐
│ 文章代码(AID):
#1IHQ9PfA (L_TaiwanPlaz) [ptt.cc] [反证2] [公告] 板规建议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L_TaiwanPlaz/M.1380295257.A.A4A.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 1009 9/27 dragonpin □ [反证2] [公告] 板规建议请於置底文讨论,另补…
为避免板面混乱,占用其他板友使用空间,
即日起如对板规修订有建议的板友,请统一於置底文推文讨论。
请勿再於板上回文。
如有回文,将会即刻删文,并将原文寄回。谢谢。
(略)
2013/09/21 21:34:10
┌─────────────────────────────────────┐
│ 文章代码(AID):
#1IHQBjac (L_TaiwanPlaz) [ptt.cc] [反证3] [问题] 那篇公告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L_TaiwanPlaz/M.1380295405.A.926.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 1010 9/27 dragonpin □ [反证3] [问题] 那篇公告警告为什麽禁推文?
[注] 纯板务讨论,与本案无关,不采纳为证据。
2013/09/24 10:51:34
┌─────────────────────────────────────┐
│ 文章代码(AID):
#1IHRVSIE (L_TaiwanPlaz) [ptt.cc] [反证4] (martica) 检举?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L_TaiwanPlaz/M.1380300764.A.48E.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 1011 9/28 dragonpin □ [反证4] (martica) 检举处理相关,请回应。
martica,检举处理状况如下:
一、关於ru899部分:
(略)
二、关於carterchen的部份
(略)
请你针对上面两位被检举人的回应做出你的回答,
我目前是在「协调」阶段,希望为你们双方找到共识,
(略)
2013/09/25 06:22:47
┌─────────────────────────────────────┐
│ 文章代码(AID):
#1IHPYUjc (L_TaiwanPlaz) [ptt.cc] Fw: [板务] 新板规未公投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L_TaiwanPlaz/M.1380292766.A.B66.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 1006 1 9/27 dragonpin 转 [板务] 新板规未公投即上-侵权案!
[注] martica 第一篇板务文,09/25/2013 06:23:14 自删。
内文公开私信两篇,一篇为 dragonpin 回信,一篇为 martica 回信。
2013/09/25 06:25:33
┌─────────────────────────────────────┐
│ 文章代码(AID):
#1IHPvgj1 (L_TaiwanPlaz) [ptt.cc] Fw: [板务] 新板规未公投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L_TaiwanPlaz/M.1380294250.A.B41.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 1007 3 9/27 dragonpin 转 [板务] 新板规未公投即上-侵权案
[注] martica 第二篇板务文,09/25/2013 09:58:17 以违反板规2被删。
内文公开私信一篇,为 martica 回信。
2013/09/25 10:24:04
┌─────────────────────────────────────┐
│ 文章代码(AID):
#1IH8awNM (L_TaiwanPlaz) [ptt.cc] [检附文件] HsinTien板 ?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L_TaiwanPlaz/M.1380223290.A.5D6.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 1005 9/27 martica □ [检附文件] HsinTien板 板主dragonpin 违规滥权
原标题: [公告] martica警告一次
(略)
一、我已一再於板上提醒,如对板主(我)执法有意见,可私信沟通勿发文於板上,
且於
#1IFQ1M5K 一文中也强调,如私信沟通後,你与我意见相左,
ptt尚有其他申诉管道可兹运用(如组务),但请勿於板上发相关文章。
二、martica未经当事人(我)同意,即於公开版面公布私信内容,
此已触犯相关法令。
於法,我愿意不予追究;但於新店板,此风不可长,特予以说明。
(略)
2013/09/25 10: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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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IH8OMXv (L_TaiwanPlaz) [ptt.cc] Fw: [沟通证据] HsinTien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L_TaiwanPlaz/M.1380222486.A.879.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 1001 2 9/27 martica 转 [沟通证据] HsinTien板 板主dragonpin 违规滥权
原标题: Re: 检举处理相关,请回应。
关於你的提问,我已经又於板上公告说明,
且新板规并无「定案」,目前仅在试行阶段,
(略)
此外,对於检举案你还有要发表的意见吗?
如果有,我们继续讨论;如果没有,那我就会宣告结案,并告知双方我的判决,
(略)
2013/09/25 11:26:31
┌─────────────────────────────────────┐
│ 文章代码(AID):
#1IHRmVhf (L_TaiwanPlaz) [ptt.cc] [沟通证据] HsinTien板 ?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L_TaiwanPlaz/M.1380301855.A.AE9.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 1012 2 9/28 martica □ [沟通证据] HsinTien板 板主dragonpin 违规滥权
原标题: [版务] 版主处置违反站规
(略)
试问:
今後新店版上完全不能讨论版务吗?
那麽是否公投版规这件事也是属於讨论版务?
(略)
试问:所以一切都交由版主您自由心证吗?
那麽我们还要公投版规干麽?
(略)
2013/09/26 00:46:27
┌─────────────────────────────────────┐
│ 文章代码(AID):
#1IH8Pl97 (L_TaiwanPlaz) [ptt.cc] [沟通证据] HsinTien板 ?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L_TaiwanPlaz/M.1380222575.A.247.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 1002 1 9/27 martica □ [沟通证据] HsinTien板 板主dragonpin 违规滥权
原标题: Re: 检举处理相关,请回应。
至於信件内容,我公开我写给你的部分,
涉公务该案件内容也匿名处理,我想可受公议。
(略)
至於你的作法,已有板友提出你违规失职删文。
你记我的警告,在需要旧板规2时,突然打翻自己新板规2。
(略)
我也不会放弃检举你违规一事。
(略)
就这点上,你是否要继续审理,我其实一点都不期待判决。
(略)
2013/09/26 00:48:46
┌─────────────────────────────────────┐
│ 文章代码(AID):
#1IH8QOG9 (L_TaiwanPlaz) [ptt.cc] [沟通证据] HsinTien板 ?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L_TaiwanPlaz/M.1380222616.A.409.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 1003 3 9/27 martica □ [沟通证据] HsinTien板 板主dragonpin 违规滥权
原标题: Re: 检举处理相关,请回应。
随你高兴。^_____^
2013/09/28 01:10:53
┌─────────────────────────────────────┐
│ 文章代码(AID):
#1IHRmVhf (L_TaiwanPlaz) [ptt.cc] [沟通证据] HsinTien板 ?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L_TaiwanPlaz/M.1380301855.A.AE9.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 1012 2 9/28 martica □ [沟通证据] HsinTien板 板主dragonpin 违规滥权
原标题: [版务] 版主处置违反站规
[注] 纯板务讨论,与本案无关,不采纳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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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232.146.162
(修正用字错误)
※ 编辑: weedyc 来自: 118.232.146.162 (10/02 06:40)
1F:推 martica:谢谢小组长!辛苦了。遵照组务判决,也劳驾dragonpin板主 10/02 08:01
2F:→ martica:在做合理的处理,感谢。申诉人今後会特别注意板务沟通礼仪 10/02 08:05
3F:→ martica:,以避免急公好义反产生沟通认知差异、双方误解等情事。 10/02 08:19
4F:推 dragonpin: Done。已依小组长判决,於新店板公告。^_^辛苦了。 10/02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