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_TaiwanPlaz 板


LINE

※ [本文转录自 dragonpin 信箱] 作者: martica (听风的声音) 看板: HsinTien 标题: [板务] 新板规未公投即上-侵权案 时间: Wed Sep 25 06:25:33 2013 说明︰ 9/22,我去信向板主检举 #1IFNa9Ox 该文中不实攻击的推文言论, 至今,信件往返已近10封信,然,历时超过2天,申诉案仍在进行中。 这段时间,第一时间,我先是接到板主长篇的关切信件,却未审理我的申诉案; 我也多次於信中提出现行「未公投、先上车」新板规来裁定申诉案的问题, 却只收到板主看似语气温软,但「依法行政」的回应。 时於无奈,张贴此板务文,与板友一起探讨。 我必须先说明的是,没有人想所谓的「吵」,我信中提及也非我个人案件, 而是整体新板规的实施不正当性。 假使制度是不公正的、裁量者立场不公允,就没有所谓的公平, 就算看似「合情」的说法,却不见得是「对」的做法,未来也无法保证没争议。 提醒大家,现阶段仍是新板规尚未公投表决,开放讨论的时间。 板主将先前 #[公告] 板规建议讨论文 讨论串禁文处理了。 而,再提出新板主施政疑问时,却有板友质疑提问者是在「吵闹」,到底熟是熟非? 请大家耐心这篇给dragonpin板主的公开回信, 不论你是否对我这个id感到不满, 我信中提出的,是整个现行板内的问题,也请审慎看待。 ------------------------------------------------------------------------------ 以下是我对dragonpin板主的公开信。 (以下检举id匿名处理) 作者 martica (听风的声音) 标题 Re: 检举处理相关,请回应。 时间 Wed Sep 25 05:00:40 2013 ─────────────────────────────────────── ※ 引述《dragonpin (新店板的龙哥 ^_^)》之铭言: : A板友(匿名)表示他同意让你删除这三句推文, : 并表示他并无要污蔑你的意思,只是希望新店板能平静一段时间。 : 所以请你直接删除这三句推文,本案结案。 : 二、关於B板友(匿名)的部份 : B板友表示这两句话并无「污蔑、抹黑或叙述不实言论」, : 请你针对上面两位被检举人的回应做出你的回答, : 我目前是在「协调」阶段,希望为你们双方找到共识, : 不要以水桶这个终极大绝来处理争议。 : 但如果你很坚持你的立场,对方也坚持, : 那我会从一个「客观上」持平的观点来判决此检举案。 : 如果你对我的判决有异议,也可迳向组务申诉,谢谢。 dragonpin 板主, 回应检举案之前,我仍有问题想请教; 就目前申诉案的讨论,都是照「实验阶段、未经由公投表决」的新板规在处理。 在这个前提下,板上先前已质疑过新板规的适法性。 继先前数封信件表明我的立场後,容我再整理目前这类案件审理的公平性问题: 1. 新版规采检举制,已是放宽违规者门槛,不直接由板主下刀违规言论。 在此前提下,申诉者需经由信件申诉,而板主又主张"介入争议双方的协调沟通", 来回协商的时间成本,反而造成申诉者检举过程的困难重重、门槛更高。 以我个人这次的检举实例,板主先是回信开导我、心灵成长了一番, 实则未处理申诉案;我於隔天再寄信过去表明立场,提醒审理申诉案, 板主才受理进入沟通协调阶段。 在鱼雁往返近10封信件,所费时间超出2天後, 目前,仍在处理中。 请问,这些漫长的等待时间,对申诉者所造成的心理煎熬,是否合理? 2. 被申诉者可修文处理,原是美意,但遇申诉者已认定有触犯法律之情事(如诽谤、 损害名誉等攻击言论),应由「中立,或有裁量权者」判定是否损害当事人权益, 而非宽容再给予修文等做法。 简言之,这类若已触犯法律的言论,是否仍要给触法者过度的权益? 这样的新板规,是纵容犯罪者,在制度上更加伤害当事人权益。 就板规7:所有文章、推文、签名档等除板规外均不得违反下列各项规定; 其中,7a.中华民国各种法规命令、7b.PTT站规。 [PTT使用者条款 5.使用者的守法义务及承诺:(b)不得 张贴任何诽谤、侮辱、具威 胁性、攻击性、不雅、猥亵、不实、违反公共秩序、善良风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 本板还提供触法者选择,同时不需同等版面公开道歉,板主也不公告处理; 难道,本板板规已凌驾於中华民国法规命令及PTT站规之上?是否太过荒谬? 3. 我於上封信件提及shinest公告道歉案的始末,质疑dragonpin板主执行板务时, 已有失公正、中立、客观的立场。 该案起因申诉者公开推文,希望板主裁量shinest不雅用语, 板主却先以"shinest朋友"的身分,做出以下回应: dragonpin: 也麻烦其他板友不要攻击shinest喔!他的风格就是如此 09/18 12:00 dragonpin: 只要当事人(哇奔郎)没有不舒服,就没关系。^^ 09/18 12:00 当事人看到此,更加气愤回应,此时板主才提醒检举制。 dragonpin: 楼上若你觉得不舒服可以提出检举,我就会处理。^^ 09/18 12:16 dragonpin: 这也就是板规第2条的精神。 09/18 12:17 该案後续在板上争论的结果,是shinest去信自首,公开致歉, 却已拦不住过去shinest与板友间的私人恩怨,藉此在板上发酵。 而最後变成禁推文处理。 从事情的始末来看,是板主未把持角色中立,而造成的风波。 但,就一般板友来看,却是少数人在吵闹。我亦未见板主为此负责。 以上,我会将此信件请教组务小组长,也请板友一同检视讨论。 毕竟距离新板规公投仍有一段时间, 但不代表这段时间,新板规先行造成板友的权益受损,板主可以免则。 martica.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57.129.120
1F:推 natasha5460 :不要红红地嘘人爱吵了,嘘了半天嘘的最爱吵。 09/25 06:29
2F:推 natasha5460 :意思就是每次嘘人爱吵的自己最爱吵。 09/25 06:32
3F:推 natasha5460 :哪一次不是没头没脑嘘人一句很爱吵,争端才开始的? 09/25 06:43
4F:→ natasha5460 :要嘘也嘘个有内容的,举例。嘘东西高於原售价。嘘不 09/25 06:43
5F:→ natasha5460 :符发文规定板龟在吼了。嘘讲话用字遣词带脏话。嘘没 09/25 06:43
6F:→ natasha5460 :公德心破坏建设或环境。。。要嘘也要看情况吧?又不 09/25 06:43
7F:→ natasha5460 :是在玩olg,看不爽多开几只分身上来嘘。。。 09/25 06:43
感谢楼上,帮忙点出本板嘘文争吵及交易文争端, 但似乎偏离本文主题「新板规未公投即上」衍生的侵权问题,以及板主施政高喊重情理, 却不顾板上舆论,不断违反民主程序的刚愎自用做法。 希望板友们接下来讨论能回归正题,谢谢。 ※ 编辑: martica 来自: 61.57.129.120 (09/25 07:01)
8F:推 natasha5460 :交易文那个只是举例,所谓的"嘘之有物",不要一句没 09/25 06:57
9F:→ natasha5460 :头没尾的"爱吵"就惹出更多争端。。。讲句难听的,人 09/25 06:57
10F:→ natasha5460 :家讨论议题,你跑进人家文章嘘人家爱吵,(更夸张的 09/25 06:57
11F:→ natasha5460 :还说人家偷渡政治文,拜托一下,众人之事的研究管理 09/25 06:57
12F:→ natasha5460 :就是政治,严格要算,每篇都是政治文,干嘛说人家偷 09/25 06:57
13F:→ natasha5460 :渡?)那人家觉得委屈受辱,是不是可以检举你毁谤? 09/25 06:57
14F:→ natasha5460 :那板主就天天处理这些就好了,我们是选一个板主来当 09/25 06:57
15F:→ natasha5460 :实习律师的喔? 09/25 06:57
16F:推 natasha5460 :我以上讲的这些,是要先告诉等下要跑出来嘘你又在吵 09/25 06:58
17F:→ natasha5460 :的人,这样了了吗原波。。。 09/25 06:58
不懂你帮我还是害我...唉。
18F:嘘 littlesss :again 09/25 07:04
未解决的问题,当然会一直出现。 当板主说,「我很不想占用大家板面」柔性呼声的同时, 我也想说,我也 很 不 想 将同样的问题上一直重申, 而且不断信件沟通都无效。 同样的点,衍生出更多具争议的案件, 这些声音不用我说,还是会继续存在。 我要说,没有人会想一直处理麻烦事, 在清晨写这麽长篇的文章,也绝非觉得好玩, 我可以用最节省力气的方法,就是离开新店板,关掉PTT。 但事实是,新店板也不会因此平静。 如此,请板主正视问题,不要再讲好听的场面话,实则规避问题, 交由板友自行承担。 ※ 编辑: martica 来自: 61.57.129.120 (09/25 07:24)
19F:推 logen :温馨就是不准有异见啊 有意见都锁文锁掉罗 09/25 09:20
20F:推 bloodyway :虽然我只看一点直接END了 不过比起有想法有思考的吵 09/25 09:24
21F:→ bloodyway :为嘘而嘘的人才叫爱吵吧! 之前听别人说过有一种人 09/25 09:26
22F:→ bloodyway :在别人争取权益时 反对的骂的比谁都大声 但是别人争 09/25 09:27
23F:推 bloodyway :取到以後 原本那些反对的人 行使权益又跑的比谁都快 09/25 09:29
24F:→ bloodyway :用的比谁都开心 呵呵 :) 09/25 09:30
25F:推 tracyxcat :真的请版主不要在那边打哈哈 自以为大家都接受... 09/25 09:33
26F:→ natasha5460 :温猩洨妹。。。 09/25 09:33
27F:推 bkillusion :年轻人中就是年轻人 09/25 09:45
28F:→ bkillusion : 终究 09/25 09:46
29F:推 david64586 :太冲动了 09/25 09:46
30F:推 cicatrix :离开会比较快 我都懒得吵了 09/25 09:50
31F:推 cicatrix :民主的真缔就是在一堆差不多水平的人中选个顺眼的 然 09/25 09:52
32F:→ cicatrix :後换个人骂而已 我觉得选个石头做可能要好一点 09/25 09:52
33F:推 cicatrix :有热情是好事 09/25 09:56
※ 删除原因: (已被dragonpin删除) 违反板规2 ※ Deleted by: dragonpin (112.104.12.167) 09/25/2013 09:58:17 ※ Delete Reason: (已被dragonpin删除) 违反板规2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dragonpin (27.147.2.224), 时间: 09/27/2013 23:04:09
34F:→ dragonpin:嗯,刚刚捞到另外一篇,应是原po说的修改版。 09/27 23:05
35F:→ dragonpin:小组长抱歉啊,我第一次用资源回收桶功能。^^ 09/27 23:07
36F:→ weedyc:好的,感谢 dragonpin 协助将证据补全。 09/27 23:07
37F:推 martica:请小组长协助查明组务板删文纪录,感谢。 09/27 23:08
38F:→ weedyc:@martica: 请问你是要查什麽组务板的删文记录? 09/27 23:10
39F:推 martica:稍早,印象中看到drag第一次转即是正确的检附证据,我有特 09/27 23:13
40F:→ dragonpin:她在说,我之前把我信箱中的回信备份直接贴过来 09/27 23:13
41F:→ martica:别核对推文内容是否和我检附证据相同,是相同的。但再看已 09/27 23:13
42F:→ dragonpin:可是经小组长要求,我删除的那篇。 09/27 23:14
43F:→ martica:变成我自删的文章,所以,我对这篇推文drag所说有疑惑。 09/27 23:14
44F:→ dragonpin:她认为我故意提供伪证。 09/27 23:14
45F:→ dragonpin:我光明坦荡,交由小组长裁定吧。 09/27 23:15
46F:→ weedyc:@martica: dragonpin 板主第一次转录的确就是寄信退备份给 09/27 23:19
47F:→ weedyc: 你的那一篇,不过我认为直接将删除的原文由资源 09/27 23:19
48F:→ weedyc: 回收桶转录於此才是直接证据。 09/27 23:20
49F:→ martica:了解,感谢小组长帮助厘清。 09/27 23:20
50F:→ weedyc: 目前看来你发了两篇,组务这样理解是否有误? 09/27 23:21
51F:→ martica:我发的第一篇,清晨存在板上不到一分钟,後因更正内容删除 09/27 23:23
52F:→ weedyc:@martica: 好的,了解。 09/27 23:26
53F:→ martica:必须特别澄清,第一篇为我自删,非本案警告删文的文章。 09/27 23:33
54F:→ martica:请示小组长: 若为非本案错置的检附证据,是否该留存? 09/27 23:41
55F:→ weedyc:@martica: #1IH8awNM (L_TaiwanPlaz) 此篇中 dragonpin 板 09/27 23:53
56F:→ weedyc: 主有提到你主动公开私人信件内容,故第一篇自删 09/27 23:54
57F:→ weedyc: 文目前有提供组务作为证据之必要。 09/27 23:55
58F:→ weedyc: 唯其是否足以充份说明双方立场,需待组务将双方 09/27 23:55
59F:→ weedyc: 证据均检视清楚後才会做出判决,还请耐心稍候。 09/27 23:56
60F:推 martica:了解。请小组长参考申诉文中提及的举证考量,感谢! 09/28 00:02
61F:→ weedyc:是,所有转录过来的文章一定都会仔细了解清楚的。:) 09/28 00:03







like.gif 您可能会有兴趣的文章
icon.png[问题/行为] 猫晚上进房间会不会有憋尿问题
icon.pngRe: [闲聊] 选了错误的女孩成为魔法少女 XDDDDDDDDDD
icon.png[正妹] 瑞典 一张
icon.png[心得] EMS高领长版毛衣.墨小楼MC1002
icon.png[分享] 丹龙隔热纸GE55+33+22
icon.png[问题] 清洗洗衣机
icon.png[寻物] 窗台下的空间
icon.png[闲聊] 双极の女神1 木魔爵
icon.png[售车] 新竹 1997 march 1297cc 白色 四门
icon.png[讨论] 能从照片感受到摄影者心情吗
icon.png[狂贺] 贺贺贺贺 贺!岛村卯月!总选举NO.1
icon.png[难过] 羡慕白皮肤的女生
icon.png阅读文章
icon.png[黑特]
icon.png[问题] SBK S1安装於安全帽位置
icon.png[分享] 旧woo100绝版开箱!!
icon.pngRe: [无言] 关於小包卫生纸
icon.png[开箱] E5-2683V3 RX480Strix 快睿C1 简单测试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执行者16PT
icon.png[售车] 1999年Virage iO 1.8EXi
icon.png[心得] 挑战33 LV10 狮子座pt solo
icon.png[闲聊] 手把手教你不被桶之新手主购教学
icon.png[分享] Civic Type R 量产版官方照无预警流出
icon.png[售车] Golf 4 2.0 银色 自排
icon.png[出售] Graco提篮汽座(有底座)2000元诚可议
icon.png[问题] 请问补牙材质掉了还能再补吗?(台中半年内
icon.png[问题] 44th 单曲 生写竟然都给重复的啊啊!
icon.png[心得] 华南红卡/icash 核卡
icon.png[问题] 拔牙矫正这样正常吗
icon.png[赠送] 老莫高业 初业 102年版
icon.png[情报] 三大行动支付 本季掀战火
icon.png[宝宝] 博客来Amos水蜡笔5/1特价五折
icon.pngRe: [心得] 新鲜人一些面试分享
icon.png[心得] 苍の海贼龙 地狱 麒麟25PT
icon.pngRe: [闲聊] (君の名は。雷慎入) 君名二创漫画翻译
icon.pngRe: [闲聊] OGN中场影片:失踪人口局 (英文字幕)
icon.png[问题] 台湾大哥大4G讯号差
icon.png[出售] [全国]全新千寻侘草LED灯, 水草

请输入看板名称,例如:WOW站内搜寻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