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edyc (猴子)
站内L_TaiwanPlaz
标题Re: [申请] [罢免板主] TaichungBun (CCOwen)
时间Mon Sep 9 14:35:51 2013
※ 引述《lzetn (舜)》之铭言:
: 申请事项:罢免板主
: 申请内容:
: 英文名称: TaichungBun
: 板主 ID : CCOwen
: 罢免原因:
: 最後一篇公告文6/25,置底检举的最後处理时间已不可考...
: CCOwen因繁忙而无暇处理版务,甚至请卸任的前版主回来帮忙,
: 而後就不见踪影,并不是没有上线,却无甚做为。
: 资以为,若无暇分身版务,理应卸下版主之职,另由贤达代之,
: 故,提起罢免CCOwen版主之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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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I1xR1bb (L_TaiwanPlaz) [ptt.cc] Fw: [公告] 生活娱乐馆组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L_TaiwanPlaz/M.1376237249.A.965.html │
│ 特殊文章,无价格记录 │
└─────────────────────────────────────┘
● ★ ! 8/12 Makotoyen 转 [公告] 生活娱乐馆组规 2013 修订版 v2.0
<删除板主>
2.若非自愿退位:请至小组事务板提出罢免连署申请,再至 LifeRecallBM
板发起连署。
0>提出罢免前必须有组务申诉纪录及小组长定案判决,
并於小组长定案後七日内於小组事务板提出罢免板主申请。
5>罢免连署中,因程序不符者(连署遭裁定不合组规而无效)或利用分身ID
发起连署,其发起人於该连署发起日起一年内不得於本群组内提出任何罢免
连署。
此罢免案程序不符,lzetn 自即日起一年内不得於本群组内提出任何罢免连署。
weedyc @ TaiwanPla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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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232.112.47
2F:→ pipiblue:若关系公众议题应该可以提出改正,一年的禠夺罢免有点 09/09 16:52
3F:→ pipiblue:严格,而规定上的程序不符已有标示(连署遭裁定不合组规 09/09 16:52
4F:→ pipiblue:而无效)或利用分身ID发起连署,请小组长参考一下3QQ 09/09 16:53
5F:推 pipiblue:GG 原来已经发起罢免了 那没事了~~ 09/09 16:58
6F:推 lzetn:OTZ 09/09 17:40
7F:→ weedyc:@pipiblue: 没关系,很高兴你都有在注意群组务和组务。:) 09/10 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