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edyc (猴子)
站内L_TaiwanPlaz
标题[判决] dogdogbus 申诉 indianer (I-Lan) 一案
时间Sat Aug 24 00:00:50 2013
申诉人:dogdogbus
申诉案:
#1I4bkpjR (L_TaiwanPlaz)
申诉案由:对板主删文处分不服,请求回复文章。
判决主文:板主无需回复文章,但板务讨论沟通管道请务必保持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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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
1. 依法务站长先前於 PttLawSug 对板务文之释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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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Er-BjUE (PttLawSug) [ptt.cc] Re: [讨论] 站规规范之检举/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PttLawSug/M.1322771181.A.78E.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647 Ptt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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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50 m 12/02 longbow2 R: [讨论] 站规规范之检举/建议提出规范疑问
板主对於板务文的确有「看板文章管理权」,
唯应考量是否已造成看板使用者於板面阅读文章之障碍,
而板主於
#1I4blRaI (L_TaiwanPlaz) 表示:
「板主并不禁止阁下对板规一事进行建议
只是建议采推文或寄信至本人信箱方式为之
此与站方规定并不相违」
组务看到板主已於 8/19 23:02:05 发表
#1I4ZDlf5 (I-Lan) 置底文,
专责看板使用者讨论板务之用,并无限制使用者只能寄信讨论一事,
故无违反站规之虞。
2. 申诉者所言「而事实上 本文章短短时间(约2小时)已经有19个推
在宜兰版的文章来说 算是引起相当大的讨论」
经检视板主已转录之原文
#1I5DIm_m (L_TaiwanPlaz),
推文第八行即已与该文欲讨论之板规重点无关,
故此点组务持保留意见,
只是无论申诉者原文是否引起讨论,
板主均需保持板务讨论沟通管道畅通。
其它说明:
1. 板务讨论,乃基於使用者使用看板品质提升,
固与看板宗旨无关,但仍与使用看板高度相关,
虽板主删文後於原文标题注明 (与宜兰无关),
然板主沟通信件内并无此意,
且板主其後即发表
#1I4ZDlf5 (I-Lan) 置底文,
可知板主乃为维持板面所需而删文,
组务在此请板主特别注意删文理由务必确实表达清楚,
避免使用者错误解读板主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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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232.1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