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nimiga (nini)
标题Fw: (justBLuE) Re: [通告] 关於讨论买卖文的文章
时间Tue Jul 16 13:34:40 2013
※ [本文转录自 ninimiga 信箱]
作者: ninimiga (nini)
标题: Re: [通告] 关於讨论买卖文的文章
时间: Tue Jul 16 12:41:18 2013
板主您好:
谢谢您花时间处理有关 Kamiya事件
先就之前提出的证明再细述一次我检举的理由
板规
★发表文章、推文请勿涉及人身攻击、挑衅、谩骂、反讽、引战;转录文章需作者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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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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嘘 Kamiya:没有建设性 07/09 20:07
→ Kamiya:你乾脆说这个板允许匿名干文算了 你看K岛多热络啊 07/09 20:07
↑
-------------------------这是直接挑衅了------------------------------------
嘘 Kamiya:这种小家子气的呛法没什麽营养 也对你的目的没有帮助 07/09 20:52
↑
------这一句话我视为谩骂,原因是在这句话之前我没有任何呛谁的言论
嘘 Kamiya:算了吧 我讨厌城府深的人 不用理解我什麽 问你自己在想什麽 07/09 21:07
↑ ↑
------这一句话是人身攻击了,好好的讨论事情,他莫明奇妙骂我,不是就是攻击吗?
推 sazabijiang:K大的推文会引来很多卖家的不满喔.. 07/09 23:40
↑
-------------------直接影射讨论串中对他们两位乱版不满的就是卖家
如果sazabijiang和Kamiya是不同人,那就是要挑起Kamiya和其他人的冲突,是引战
Kamiya:你看吧楼楼上你讲话刺激到卖家 被人肉了 07/10 00:06
-----如果sazabijiang和Kamiya是同一人,那就是自弹自唱
嘘 pocky0511:回应你2.讨论和找架吵 是两回事!? 我看你语气很想跟我吵 07/10 16:34
嘘 pocky0511:回应你3.战你我不用换IP 我也没跳针 到是阁下连反向意见 07/10 16:39
→ pocky0511:都听不下去 无意又跳针的那方应该是你吧 07/10 16:40
→ pocky0511:姐姐你才自己多看几遍吧 07/10 16:40
---文中我指太闲的网友,并不是pocky0511这位,而是针对乱回应的 Kamiya
不管这位网友自己心里想什麽,要误会我说的是他那可能又会证明一些事
而pocky0511直接讲要战我了,请问是不是引战?
sazabijiang:你现在看到所有反对你的意见, 都要认为是某人的分身吗 07/10 16:44
→ sazabijiang:这样很累... 阿~希望我不会也被你认为又换IP来吵架 07/10 16:45
→ sazabijiang:那就算我们大家都同时用不同IP上网, 你可能还是觉得 07/10 16:45
→ sazabijiang:是同一个人故意把帐号借给不同朋友同时上线吗?
-----从头到尾就认定sazabijiang和Kamiya两个人是分身而已,在biker版他们两个帐号
也早就备受质疑,而且来自同一个IP,sazabijiang故意说我看到所有反对的意见,
都要认为是某人的分身,如果是这样我就不会只检举3个人
---------Kamiya回覆版上文章---
要跟风发废文赚文章数我最会了
所以比较治本的方法是限制本板发言权限 (因为没办法只针对买卖文设定发文权限)
如上站达九一三次 发表文章超过一一二篇 才可以在本板发言 杜绝免洗帐号买卖文
-----直接暗喻我用免洗帐号发买卖文
===============以上是前一封信跟您检举的详细说明==============================
※ 引述《justBLuE (亲爱的小歪提和北极熊)》之铭言:
: 1. 你在文章最後也有说
: → Zilch1006:某K早因为讲话方式在biker版被桶了 不用太在意他讲啥啦 07/10 08:25
: 明白,直接无视好了。
: 既然认为要无视了,就不需要再检举了吧?
我是要无视 Kamiya 没错,不然和他一直莫名奇妙的跳针回应,不就变成乱版?
也失去我开这篇讨论文串的意义,不明白他来乱这篇文章的想法,
所以对他的各种回应决定无视,这应该不会影响我检举的权利。
这次检举是针对 Kamiya 对本人的引战、谩骂和攻击,他在其他版被水桶或因为其他事件
被水桶,都和这一件检举案不能构成直接关连。所以我要检举。
: 2. 嘘 pocky0511:你有你的需求 我有我的诉求 我是来看板桥相关的才不是看 07/10 06:54
: → pocky0511:拍卖 每周五开放 比隔壁的双和板整天洗到双和资讯只占一 07/10 06:55
: → pocky0511:半 好很多 07/10 06:55
: 1.这不是我个人的需求
确实是
: 2.不同意是你的自由,讨论和找架吵是两回事
针对Kamiya
: 3.同一个人不同的时间换IP上来只为了跳针讲一些和本文讨论主轴偏离没有助益的言词
: 只能说 你 太 闲
针对Kamiya
: 这个ID也只是表达他的看法,反而是你先说别人太闲了~
是不是造成 pocky0511 误会我不能控制,他接下来直接引战我也不能控制
: 3. → sazabijiang:你现在看到所有反对你的意见, 都要认为是某人的分身吗 07/10 16:44
: → sazabijiang:这样很累... 阿~希望我不会也被你认为又换IP来吵架 07/10 16:45
: → sazabijiang:那就算我们大家都同时用不同IP上网, 你可能还是觉得 07/10 16:45
: → sazabijiang:是同一个人故意把帐号借给不同朋友同时上线吗? 07/10 16:46
: → sky3553:某人在BIKE版被糗的还不够喔 07/10 16:59
: 这位我也不觉得有甚麽问题,看不出哪里有反讽或引战喔
这一部份上面已陈述,恕不再另行解释。
: 以上,维持原判决处理:)
恕本人无法接受此判决,本人对板主的最终答覆不服
: justBLuE
: ※ 引述《ninimiga (nini)》之铭言:
: : 首先,我不能理解。
: : 针对 Kamiya 的检举,我有明确的证明,另一位网友挑明了引战,检举是针对他们
: : 乱版的部份,我是不晓得对方检举我那一部份,至少他们在挑衅的时候我是很理智的
: : 请他们停止,并搞清楚当时提议的诉求。
: : 我检举的两个人摆明来乱的,这样的处置我不能接受。
此案本人将再上诉,谢谢您的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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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71.21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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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ninimiga (1.171.213.75), 时间: 07/16/2013 13:3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