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nimiga (nini)
标题Fw: [通告] 关於讨论买卖文的文章
时间Tue Jul 16 13:34:26 2013
※ [本文转录自 ninimiga 信箱]
作者: justBLuE (亲爱的小歪提和北极熊)
标题: Re: [通告] 关於讨论买卖文的文章
时间: Mon Jul 15 23:11:23 2013
1. 你在文章最後也有说
1F:→ Zilch1006:某K早因为讲话方式在biker版被桶了 不用太在意他讲啥啦07/10 08:25
明白,直接无视好了。
既然认为要无视了,就不需要再检举了吧?
2.
嘘 pocky0511:你有你的需求 我有我的诉求 我是来看板桥相关的才不是看 07/10 06:54
2F:→ pocky0511:拍卖 每周五开放 比隔壁的双和板整天洗到双和资讯只占一07/10 06:55
3F:→ pocky0511:半 好很多07/10 06:55
1.这不是我个人的需求
2.不同意是你的自由,讨论和找架吵是两回事
3.同一个人不同的时间换IP上来只为了跳针讲一些和本文讨论主轴偏离没有助益的言词
只能说 你 太 闲
这个ID也只是表达他的看法,反而是你先说别人太闲了~
3.
→ sazabijiang:你现在看到所有反对你的意见, 都要认为是某人的分身吗 07/10 16:44
4F:→ sazabijiang:这样很累... 阿~希望我不会也被你认为又换IP来吵架 07/10 16:45
5F:→ sazabijiang:那就算我们大家都同时用不同IP上网, 你可能还是觉得 07/10 16:45
6F:→ sazabijiang:是同一个人故意把帐号借给不同朋友同时上线吗? 07/10 16:46
7F:→ sky3553:某人在BIKE版被糗的还不够喔 07/10 16:59
这位我也不觉得有甚麽问题,看不出哪里有反讽或引战喔
以上,维持原判决处理:)
justBLuE
※ 引述《ninimiga (nini)》之铭言:
: 首先,我不能理解。
: 针对 Kamiya 的检举,我有明确的证明,另一位网友挑明了引战,检举是针对他们
: 乱版的部份,我是不晓得对方检举我那一部份,至少他们在挑衅的时候我是很理智的
: 请他们停止,并搞清楚当时提议的诉求。
: 我检举的两个人摆明来乱的,这样的处置我不能接受。
: ※ 引述《justBLuE (亲爱的小歪提和北极熊)》之铭言:
: : ---------------------------------------------------------------------------
: : hi, ninimiga & Kamiya
: : 首先很感谢两位积极帮版主想买卖文更好的处理方式。
: : 我觉得两位的出发点都是对的,也都有考虑的很周延,
: : 你们想到的也都是我们有想过的问题,所以才做出今天这种规范。
: : 不管是系统设定发文门槛,或是我们设定买卖文的门槛,我们都有做,
: : 系统目前没有办法设定有注册才能发文,所以是我们自己查,
: : 会只限定在星期五,也是因为可以集中管理。
: : 我承认最近因为同事离职,工作份量变double有被影响,没有办法像之前随时在线上,
: : 但我会尽快针对违规文章做处理。
: : 其实我觉得大家有讨论是好的,我可以从大家的论点去想看看还可以做怎样的改变,
: : 但网路就是这样,因为大家不是当面讲话,
: : 一个红色的嘘字,或是每个人用语表达的方式不同,很容易就会有误会。
: : 今天因为是我没有准时处理买卖文的违规,而让ninimiga开启了这个话题,
: : 让大家在讨论的时候产生误会,或认为对方有挑衅之意,这是我的不对。
: : 所以针对两位的检举信件,我不会对任何人做处分,
: : 我会在板上回覆大家的讨论串中提到的问题,这样的解决会比浸水桶或警告来的好。
: : 以上,希望两位能理解罗,也真的感谢你们带出的讨论~
: : justB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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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世界末日会来的比高尔说的更快
但想到分别的当时还是令人伤感 无法承受
在分别那天来临前,我会尽我所能帮助地球
走的时候,
我问心无愧
http://www.wretch.cc/blog/itsblue/10498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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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24.19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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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ninimiga (1.171.213.75), 时间: 07/16/2013 13:3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