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mple75 (for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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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申诉] Sijhih板板主elyselee
时间Mon Jan 21 02:03:57 2013
看过置底的 "[公告] 申诉前当事人必阅须知 & 申诉流程图" 了吗? (yes/no)?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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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人:simple75
被 告:Sijhih / elyselee
请 求:取消永久水桶+劣文
理 由:
板主做出判决的原因是「一周双PO累犯」
1.先来谈「一周双PO」
我当时在同一天PO了买卖文与合购文
我PO文之前都会特别注意板规,特别是这种比较有争议的文章
那我们的板规上是写:
买卖.广告.商业.徵才.租屋.合购文章一周一篇为限,初犯不通知删文,再犯劣退+水桶一周
在我的解读中,会觉得这些类型的文章应该是"分别"都可以一周一篇
但板主却是把这些文章视为同一类来认定
我参考了其他地方板,有这样规定的,例如新店板、台南板、宜兰板
他们都把这些文章统称为「交易文」,再进而规范交易文的限制
我认为板规的书写方式有瑕疵,因而造成这样的後果,错不在我
甚至我也可以主张,我根本没有触犯「一周双PO」的板规
另外,板主回应说,我如果对这条板规有疑问,应该事先写信问他再发文
但一来,我原先根本没有疑问,二来,我认为把板规写清楚应是板主的职责所在
怎会反过来在事後责怪板友呢?
最後补充,板主已於回信给我的当天修改板规,表示他也认同板规的瑕疵
2.再来谈「累犯」
事後回想,我在约莫一年前似乎也因为同样的原因被水桶过
因为当时搞不太清楚状况,不知道自己为什麽被水桶
但也不懂得维护自己的权利,因而就这样不了了之
如今,板主却以这个有问题的板规认定我为累犯
补充我们的板规:
发文前应详读板规,避免因违规而受到惩处
如因触犯某板规已受到惩处,处分後却再次触犯同一板规,称为累犯
今天,针对这个有瑕疵的板规
像我这样PO文根本可以说是没有触犯板规,何来累犯之说?
从板主的回信来看,他似乎认为,我既然被处罚过就没什麽好说的了
但我认为,累犯的判决应以板规为依归,而非以从前被水桶的经验为依归
因而,在「我没有触犯板规」的前提之下,我主张不能够称我为「累犯」
举 证:被处分文章
水桶通知
与板主沟通信件
原始板规(板规已於2013/01/17修正,这是我提前备份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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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36.225.171.158
※ 编辑: simple75 来自: 36.225.171.158 (01/21 02:12)
1F:→ camry2006:累犯是指你1/12因一周双PO买卖被桶 哪来的一年前 01/21 09:33
2F:→ camry2006:板规补充说明是不想再遇到这种乱自以为是的 勿自贴金 01/21 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