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oofun (人生停停走走)
标题Fw: (camry2006) Re: [公告] woofun CatAnna 警告 (维持原判)
时间Wed Dec 12 14:41:51 2012
※ [本文转录自 woofun 信箱]
作者: woofun (人生停停走走)
标题: Re: [公告] woofun CatAnna 警告 (维持原判)
时间: Wed Dec 12 14:41:09 2012
你自己去看看原PO对我文的回文
再组务板我也就提出了
→ woofun:我就是讨厌W原PO这种人 这句话我也要提出视为第二次拿出 12/12 14:31
→ woofun:板友引发纷争和战火的证据 12/12 14:31
→ woofun:你同样的文章去兔板PO看看 保证比高雄版更凶 12/12 14:32
→ woofun:也无故将兔板涉入高雄板 如果我那句认养板推文不当 12/12 14:33
→ woofun:那这句将兔板涉入高雄版的文章 也该以 12/12 14:34
→ woofun:2-4.12将无关高雄板之事务带入高雄板之处置办法 12/12 14:34
版主你自己斟酌吧 不道歉就算了 骂白目两次+讨厌原PO 涉及二次纷争
又将兔板带入高雄板
这该怎判 自个定夺吧
※ 引述《camry2006 (常驻程式)》之铭言:
: 公然说警察是狗 与 公然说人白目
: 两者认定上为不相同
: 请勿自行认定
: 因你的推文亦违反板规
: 所以判处警告
: 并无刻意将原告变成被告
: 以你的来信内容
: 此判决无再申诉必要
: 就此结案。
: ※ 引述《woofun (人生停停走走)》之铭言:
: : 申诉维持原判不符,骂警察且为初犯者给予水桶
: : 骂人白目两次却给予警告,并刻意将原告变成被告
: : 本人不符刻已上诉,若是时间内你还不再回应就当成你完全不给予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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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73.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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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woofun (218.173.43.10), 时间: 12/12/2012 14:4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