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mitoo (珊咪)
标题Fw: 劣文退回(广告)Re: [请益] 请问永和哪里有驾训班可以学开车??
时间Fri Dec 7 10:28:56 2012
※ [本文转录自 semitoo 信箱]
作者: UponSunrise (凌熙)
标题: Re: 劣文退回(广告)Re: [请益] 请问永和哪里有驾训班可以学开车??
时间: Thu Dec 6 22:38:32 2012
※ 引述《semitoo (珊咪)》之铭言:
: 根据版主提出的几点给予回覆
: 1. 位置不在双和应是违反1-1板规 但板规写若为前项文章之讨论则不算
: 2. 前文是以1-1板规删除 前文发表後版主有提醒含连结视作广告文
: 也马上修正将连结去除 所以最後本人认为此内文仅可能违反1-1不违反1-4板规
: 3. 此次PO文以回文方式是因为阅读板规1-1-2
: "1-1-2 由前项文章引申之相关讨论回文不在此限"
: 价格在前一篇也有PO但版主并未对此提出警告 故本人以为打出价格并不违反板规
: 也找不出任何价格有违板规的条例
: 并且"有任何问题可以站内信问我"也在上次发文就有写出!
: 我觉得几乎相同内文的文章却有两种不同的判法 对这点感到质疑
: 并且内文也说明若不符合板规愿意自行删除请版主提醒
: 但版主仅在提醒後的几分钟後就劣文处分 本人在此时间并不在站上
: 遭到劣文处分本人觉得十分不合理!
: 请版主重新思考判决 并取消劣文处分!
文内所称之优惠要加入FB才有
最後又加站内信给原PO ID 广告意味明显浓厚
若不知什麽是广告行为 建议您查一下辞海"广告"
对劣文有不服之处 请迳至组务板申诉
: ※ 引述《UponSunrise (凌熙)》之铭言:
: : 1.位置不在双和
: : 2.之前po就已遭多人检举广告 因考量为分享资讯 後以1-3删除
: : 3.此次仍同上次po文 且内含价格并留有欲知优惠请站内信 类此讯息
: : 经两位板主认定为广告文 故依板规给予劣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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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36.224.2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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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semitoo (140.112.79.53), 时间: 12/07/2012 10:2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