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lliamchou (好想去外地旅行^^)
标题Fw: 关於双和板第18235篇文章劣文一事
时间Mon Sep 3 12:18:29 2012
※ [本文转录自 williamchou 信箱]
作者: UponSunrise (凌熙)
标题: Re: 关於双和板第18235篇文章劣文一事
时间: Sun Sep 2 08:43:42 2012
※ 引述《williamchou (好想去外地旅行^^)》之铭言:
: UponSunrise板主您好:
: 很抱歉又来打扰,您还是没有针对我的疑问提出解释耶~
: 我的疑问是您引用的板规(3-7-2)我都没有违反到吧?! 用这条判我劣文是否切当?!
: 法院引用"错误的条文"审判,此判决是否有效?
: 您是否欲引用(3-7-4 禁止贩售团购网之票券、打广告或明显营利行为,违者迳行劣退)?
: 那这样着重的点应探讨我是否有"明显营利行为"?
: 根据教育部的重编国语辞典修订本对於"营利"的解释为"谋求利润"
: 对於"分摊"的解释为"分别摊付"
: 今天我出售的是其中一组好市多的红利卡计700元
: 我用1200元买到2组好市多桃园南崁店的红利卡,对分各分摊为600元
: 600元应无"营利行为",那剩余的100元呢?
: 我开车从中永和出发经国道1至桃园南崁,途中经过泰山收费站
: 收费站收现金过路费40元,来回共80元,对分各分摊为40元,所以还有60元的部分
: 60元相信不管是搭台铁、客运或是开车到南崁应无法达成
: 简单的解释:利润=收入-支出 , 我的成本也大过於收益
: 所以就这些解释应无"谋求利润"的明显营利行为。
: 再者,您这次来信提出的" 除共乘外之"补贴车资"明显已有对价行为 "
: 我来回看了很多次板规并无此项文字
: 又,搜寻[公告],不论是营利、商业、补贴、车资、共乘或是对价的文字
: 都搜寻不着相关规定或解释
: 也就是说无相关规定及公告,无法律条文、行政命令、解释
: 这样的判决是否妥当?能否给次机会??
: 夜深了~~
: 以上打了3个小时的想法文字如有冒犯之处请多见谅!
: 因为这是我收到的第1个劣文,心情有点激动、难过
: 虽然很少在双和板上发文,都在潜水居多,但我也注册7年多了
: 很多的双和资讯都是从板上得知,第一、二代的双和卡都有
: 算是有那麽一点点忠诚度吧!!
: 我发的商业文很快收到许多来信也已经完成了面交
: 如果有赚很多的明显营利行为,应该不会有人来洽询吧??
: 不管如何......晚安!UponSunrise板主!
: williamchou 上
感谢您的来信
已将板主工作区有关该篇文章之违反板规部分修改为3-7-4
营利部份指物品本身售价以外的额外价值
基本上我与FBI板主大多针对低买高卖与车马费、代买费
故依旧认定该篇违反商业文
若对判决有所不服,请至组务板申诉,谢谢:)
: ※ 引述《UponSunrise (凌熙)》之铭言:
: : 您好,商业文依规定禁止营利
: : 除共乘外之"补贴车资"明显已有对价行为 故依规定给予劣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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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5.28.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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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williamchou (111.240.135.122), 时间: 09/03/2012 12:1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