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ght20735 (我有嗜睡症..)
看板L_ShoppingMa
标题[申诉] e-shopping版主 gxu04 判决不当
时间Thu Feb 8 23:50:17 2018
申诉人:light20735
被申诉人:gxu04
看板板名:e-shopping
判决内容:退文 水桶一年
#1QV6AogX
申诉诉求:解除水桶
回复文章并且给改善机会
一直很喜欢电购版
第一次在电购版发文也为了版规重复检查
可以从被删掉的文章就知道很配合版规
结果不知道有一张照片有在IG上
被卖家分享ig就被水桶
卖家分享IG也可以算是使用照片?
而且从没收卖家好处就说我广告文
这根本严重污辱到我的帐号的人格!
卖家从来没有请我帮忙写文章介绍!
如果有收钱被桶就算了!
申诉理由:判决过重第二不给机会
我不熟板规初犯结果被当广告文!
我发文的时候使用我们助理的照片(助理有同意使用)
但是不知道卖家有分享所以用到一张照片
我自己也有拍吃马卡龙的照片(下面两张)
https://i.imgur.com/0yiqTSu.jpg
https://i.imgur.com/RbJXGOF.jpg
为了符合板规重复查看很多次了!
我可以改文章用不会违规的照片
但是不知情的情况下(不知道照片有被卖家分享)
被水桶
被扣帽子说广告文!而且水桶一年!
也有给版主信件说可以改善
但是版主就水桶我一年而且还是初犯!
还说文章是广告文
从来没有收卖家钱!这是严重的侮辱!
因为好吃才分享给网友
还冒着自己买不到的风险推荐...
信件内容已於版主提供这边
用复制较没公信力就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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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137.59.233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_ShoppingMa/M.1518105021.A.EB5.html
1F:→ error123: 电虾版是PC_Shopping02/09 08:45
2F:→ light20735: 了解XD02/09 09:14
※ 编辑: light20735 (114.137.59.233), 02/09/2018 09:14:48
3F:→ starlec: 电虾XD02/09 09:16
4F:推 loverlover: 在使用他人照片前须自己确认是否有被网路卖家使用02/09 09:59
5F:推 loverlover: 不能一句不知道被借用带过 02/09 10:00
6F:→ light20735: 可是直接就把别人打成广告文就水桶劣退是不是太严格了02/09 10:05
7F:→ light20735: !? 02/09 10:05
8F:→ light20735: 而且也只有一张02/09 10:05
9F:→ light20735: 而且我第一次po文也来来回回修改很多次这样对新手太严02/09 10:06
10F:→ light20735: 格了吧?02/09 10:06
11F:→ light20735: 初犯直接水桶跟文字狱没两样 02/09 10:11
12F:推 loverlover: 发文前请遵守该版规定 一张也是广告02/09 14:21
13F:→ light20735: 这样合理喔?才一张照片水桶一年?然後劣退!而且还是02/09 16:02
14F:→ light20735: 初犯!可以这样喔?也太严苛!小组长觉得这样很合理就 02/09 16:02
15F:→ light20735: 是了?02/09 16:02
16F:→ light20735: 而且店家也没有用照片!02/09 16:02
17F:→ light20735: 如果这个版精神就是新手该死我也无话可说02/09 16:02
18F:→ Esmer: 与其在这边吵何不去跟卖家讨论要求他撤除分享?02/09 16:35
版主回信已在证据中
19F:→ light20735: 我已经跟版主确认过他说一样会水桶我不然这简单好吗?02/09 16:54
20F:→ everblue: 发文前不看版规怪谁?怪自己啊。 02/09 17:33
21F:→ Esmer: 那就是你违规啊?不然咧XDDD 02/09 18:01
22F:→ abbry: 每个人都说不知情初犯新手 板规都丢掉好了02/09 18:10
23F:→ lin5656: 发文不看版规,要怪就怪你自己02/09 18:31
24F:→ Remilia: 支持网购板对原po的判决!卖家FB那篇分享原PO助理有按赞02/09 18:37
25F:→ Remilia: 不就是知道照片被卖家拿去用?!这样还使用那张照片,根02/09 18:37
26F:→ Remilia: 本就是没看板规,一直强调是初犯,那所有人以後都说自己02/09 18:37
27F:→ Remilia: 是初犯就好啦!板规也能废弃了不是?不好意思我觉得桶的02/09 18:37
28F:→ Remilia: 有理。02/09 18:37
29F:推 Kai88: 初犯就可以免责?未免也想太美 而且已知违规还这种态度 拜02/09 20:50
30F:→ Kai88: 托检讨一下自己 现实生活中也用这种不知者不罪的态度只会自02/09 20:50
31F:→ Kai88: 己吃亏02/09 20:50
32F:→ light20735: (4) 为了维护看板板面秩序,申诉事件非当事人、 02/10 10:32
33F:→ light20735: 相关人或板主请勿回、推文, 02/10 10:32
34F:→ light20735: 违者删文、劣退、警告或判处水桶三天以上。 02/10 10:32
※ 编辑: light20735 (36.225.165.160), 02/10/2018 11:5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