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lovemami (广井菊里的BASS EQ效果器)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宣判] cjol提出罢免freddy50301案
时间Tue May 13 22:44:03 2025
【裁判字号】第20250513001字号
【裁判日期】民国114/05/13
【裁判案由】cjol 提出罢免 freddy50301 乙案
【裁判全文】
使用者 cjol 罢免 freddy50301 乙案
经审阅其文章、该板板规与小组组规,做出判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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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文
程序不符驳回,提出人cjol处水桶30日并三个月内不得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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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一、组务须保持法庭之安宁,关於罢免案未经成立应予以小组长调查判断之中立空间。
二、被检举人cjol於提出罢免案後於政检板提出罢免案之讨论
#1e8q9i1L (HateP_Picket)
称:「按L_SecretGard规定申请案应该是可以讨论的有兴趣者可以去看看」
三、援引第 16 条
小组长对於案情内容,若当下即能判定(如明显违规、或板主明显失当)将直接
判定。若该案无法立即判定,小组长得要求当事人提出相关说明及证据,未於期
限内提出者,自行承担其不利益。
组务尚未传唤相关当事人来说明案情,不应当耸用非关人等介入,制造他人於小组
组务之混乱。
四、援引第 25 条
罢免板主需依照群组组规规定,提出罢免连署。
组务并未有可以於小组讨论之规定。
五、本罢免案基於提出人干扰案件成立,视为程序问题撤回。
六、提案人cjol依小组板规三惩处。
七、援引群组规定
7>罢免连署中,因程序不符者(连署遭裁定不合组规而无效),
其当事人/代理人於该连署发起日起三个月内不得於本群组内提出罢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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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ovema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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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jol:转录至看板 About_Life 05/21 22:07
※ Bignana:转录至看板 About_Life 06/18 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