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uciffar (☆赖皮寮.猴塞雷☆)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Fw: [建议] 检举文的举证没有规范吗
时间Sun Dec 24 05:25:11 2023
※ [本文转录自 HateP_Picket 看板 #1bUM97mQ ]
作者: neverfly (neverfly) 看板: HateP_Picket
标题: [建议] 检举文的举证没有规范吗
时间: Wed Dec 13 15:50:29 2023
我不是要针对检举案的内容发言。
只是看到某篇检举案的举证内容,
用截图的方式,
再用怯战神式连连看加上箭头。
https://i.imgur.com/Fz7IKJ9.png
但是实际去看同篇文章并截图长这样:
https://i.imgur.com/TTdpN41.jpg
中间有其它推文被删去了。
以政检之前的判例来说,
板主会依据推文与前後文的关系来判决。
例如,
有时会因为在推文第一句骂人,
视作骂发文的检举人。
或是紧跟在检举人的推文後,
视作骂检举人。
那这样一来,删去中间推文的行为,
说白一点,不就是变照证据吗?
政黑连贴新闻都不能删改半个字了,
又不是嘴炮用的梗图,
检举所附的证据竟然可以变造,
试图去影响板主的心证?
我知道板规应该没规范,
不过这应该有讨论的空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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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zeuswell: 我一直都是会点进去原文看上下关系 12/13 16:12
2F:→ neverfly: 我并不是针对特定板主,只是觉得举证的证据似乎不该加 12/13 16:14
3F:→ neverfly: 工吧 12/13 16:14
4F:→ zeuswell: 倒不用特别去规定要列出什麽样的范围,反正就请提供代码 12/13 16:15
5F:→ zeuswell: 或者连结 12/13 16:15
6F:→ zeuswell: 变造应该还好啦,不是改推文内容,自己看漏的是有、但 12/13 16:17
7F:→ zeuswell: 不会被误导 12/13 16:17
8F:→ zeuswell: 顶多你这篇提醒我应该要判案前才看原文,不要早早看完 12/13 16:30
9F:→ zeuswell: 原文,结果还有後续变成要改判 12/13 16:30
11F:→ luciffar: 你现在利用建议文 公然讨论的就是此案 不用闪躲了 12/14 01:18
12F:→ luciffar: 想回避非当事人不得发言的规定没关系 我陪你玩 12/14 01:19
13F:→ luciffar: 此案尚未有任何版主决断 请你注意一下 12/14 01:19
14F:→ luciffar: 两位案件当事人的图 ID 你都秀出来了 12/14 01:20
15F:→ luciffar: 请另外两位版主一起加入讨论吧 这样比较热闹^^ 12/14 01:21
16F:→ luciffar: 你如果要主张你不是在讨论案情没关系 我请小组长来 12/14 01:22
17F:→ luciffar: 讨论 这样更热闹 还是群组长 站长也一起请过来讨论? 12/14 01:23
18F:→ luciffar: 法庭宁静你听过吗? 12/14 01:23
19F:→ neverfly: 你不是说在这篇推文没有证据力? 12/14 01:24
20F:→ neverfly: 我要举加工证据的例子,势必就是要把例子本身完整的贴 12/14 01:30
21F:→ neverfly: 上来,否则我不就是对加工证据进行再加工吗? 12/14 01:30
22F:→ neverfly: 话说你上述的推文内容已经尽离本篇讨论主题了吧 12/14 01:31
23F:→ luciffar: 请去检举 12/14 01:34
25F:→ luciffar: neverfly 这张图请问一下 哪里变造加工? 12/14 04:27
26F:→ neverfly: 请阅读内文 12/14 07:04
27F:推 ivanos: 我也一直觉得奇怪,怎麽中间的留言会不见,若这样的检举方 12/14 07:37
28F:→ ivanos: 式有违反任何规定,麻烦处理。 12/14 07:37
29F:推 ivanos: 删去中间的留言难道不是变造? 12/14 07:41
31F:→ luciffar: neverfly用这张图继续答辩 你有没有任何意见? 12/14 08:59
32F:→ luciffar: ivanos 你也来了 用这张图继续答辩 你有没有任何意见? 12/14 09:00
33F:→ luciffar: zeuswell 用这张图继续答辩 你有没有任何意见? 12/14 09:00
34F:→ luciffar: 请你们三位都要确实回答我 12/14 09:01
35F:→ luciffar: 回答完 案件就可以继续审理了 请不要拖时间 12/14 09:06
36F:→ luciffar: 尽量在今天内完成 谢谢 12/14 09:07
37F:→ neverfly: 请问你又是哪来的权力点名别人回答你啊 12/14 09:08
38F:→ luciffar: 你不是意见很多?这文你发起的啊 案子能不能结束就看你了 12/14 09:09
39F:→ neverfly: 我没有进行答辩,建议文是要答辩什麽请请问赐教问 12/14 09:10
40F:→ luciffar: 我不是你肚子里的蛔虫 我不晓得要怎样你才满意啊 12/14 09:10
41F:→ luciffar: 我直接用你的截图 这样还有变造加工的问题吗?你认为呢? 12/14 09:12
42F:→ luciffar: 变造加工是你指控的 你有义务回答我 12/14 09:12
43F:→ luciffar: 还是我要整篇从头到尾全部PO上来 你才满意? 12/14 09:13
44F:→ neverfly: 建议文没有要板友做什麽 12/14 09:14
45F:→ luciffar: 你回答可以不可以就好了啊? 12/14 09:15
46F:→ luciffar: 请问 我可以直接拿来用吗? 12/14 09:15
47F:→ luciffar: 你不晓得怎样的标准才能满足你啊 12/14 09:16
48F:→ neverfly: 建议文没有要板友满足我 12/14 09:16
49F:→ luciffar: 那你的截图我能拿去使用吗? 12/14 09:17
50F:→ luciffar: 可以/不可以 12/14 09:17
51F:→ neverfly: 如果你是指推文中那张截图的话,我同意你使用 12/14 09:19
52F:→ luciffar: 奇怪你在怕甚麽 你不是回了一篇文 打得落落长 12/14 09:19
53F:→ luciffar: 喔 好 这样就够了 我接受你的意见 12/14 09:19
54F:→ luciffar: 感谢阁下授权我使用您的截图 大恩不言谢! 12/14 09:20
55F:→ neverfly: 板友的识字能力不在本篇的讨论范围吧 12/14 09:20
56F:→ luciffar: 没关系 你的部分到此为止 可以停止了我也不会再问你了 12/14 09:20
57F:→ luciffar: 请另外两位发表意见吧 我是否可以使用neverfly的截图 12/14 09:21
58F:→ luciffar: 让案件继续下面的程序 两位只需回答 可以/不可以 既可 12/14 09:22
59F:→ luciffar: zeuswell 跟 ivanos 12/14 09:22
60F:→ neverfly: 请问你为什麽要在建议文讨论你的检举案程序? 12/14 09:24
61F:→ neverfly: 另外虽然离题了,但政检板规应该没有写,检举案的结案 12/14 09:37
62F:→ neverfly: 时程由检举人主导吧 12/14 09:37
63F:推 Rrrxddd: ok了 相关案件待板主判决 12/14 12:06
64F:→ Rrrxddd: 若无特殊需说明情况 相关案件请先暂停发言 12/14 12:07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luciffar (111.253.250.192 台湾), 12/24/2023 05: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