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risjohn214 (绿零好汉)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转 [证01] 政黑版主 Neptunium、wupaul 失职
时间Tue Mar 16 13:54:44 2021
※ [本文转录自 chrisjohn214 信箱]
作者: kero2377 (北LM) 看板: HateP_Picket
标题: Re: [建议] 这几天有检举案如何处理?
时间: Thu Jan 14 09:21:00 2021
※ 引述《goetze (异教神)》之铭言:
: 如果发现有人违反板规
: 这几天检举的案子如何处理?
: 代理版主小组长可以判吗?
: 七天内需要检举应该是等不到新版主上任
Bignana: 简单违规的小组会处理 需要板主讨论的给予下任板主处理
小组长是这样回覆的
所以我想简单询问一下现在下的第三章判决案算是
简单的违规吗?
但依第三章的政黑板规来看,都是需要共议制判决也就是需要跟版主群讨论的
那怎麽会在这个时候下判决呢
还是第三章算简单的违规或是此案件
已经不需要版主群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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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61.222.53.13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HateP_Picket/M.1610587263.A.65B.html
1F:推 zeuswell: 看是什麽违规内容吧,你们前版主不上小组说明他一个人 01/14 10:47
2F:→ zeuswell: 都能取代判决见解了,如果不是真的很难判的大概也没问题 01/14 10:47
3F:→ zeuswell: ,不过我也赞成第三章交给下任 01/14 10:47
4F:推 zeuswell: 他只说简单违规,没有说是第二还第三章是简单,要我看 01/14 10:53
5F:→ zeuswell: 第二章有些也不简单啊QQ,只是第三章更多一点 01/14 10:53
6F:→ kero2377: 是啊,第二章也有要共议的部分 01/14 12:17
7F:→ Bignana: 可以简易判断为谩骂小组迳自判决。 01/14 14:17
8F:→ Bignana: 目前已无复数板主,自然没有讨论问题。前面积案与部分建 01/14 14:22
9F:→ Bignana: 议或者後续新增案件,为避免案件悬置多时,小组将考量判 01/14 14:22
10F:→ Bignana: 决程度,简易可判决的小组迳自判决。 01/14 14:22
11F:→ TWTP2018: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代管期间非常时期非常执法.i当小组长 01/14 17:00
12F:推 imprezasti: 板主总辞前未决的检举案 小组长是否可代为判决? 01/14 21:32
13F:→ Bignana: 给予I大,任何判决都需要时间跟斟酌,若小组代管未判, 01/14 22:05
14F:→ Bignana: 新板主上任可请新板主处理。 01/14 22:05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chrisjohn214 (117.56.85.230 台湾), 03/16/2021 13:5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