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InSongs (小知音)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申诉] Diary板主redmj110
时间Wed Feb 6 00:53:49 2019
申诉前,请先确实与板主沟通过。
若对板主解释不服或板主3天以上都不理会,再使用本申诉管道。
请申诉者将沟通证据以转录形式转录至本板,经修改或未提出者不予受理。
◎任何申诉案於申请之同时,即代表授权同意组务得自行转录
申请人所发之相关文章 至 组务版,作为证据文章或判决附件
注意:非当事人不得提出申诉及检举,违者第一次水桶一年,再犯永久水桶。
*因警告、水桶、劣文为标的之申诉仅限以当事人为主。
*无明确当事人之板务申诉不限,任何使用者皆得予提起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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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诉人ID:LoveInSongs
二、被申诉看板/被申诉人ID:Diary / redmj110
三、申诉事由:redmj110"恣意"认为我所打之文章字数未达50字,
日记板的板规文字定义
(2) 文章未满50字者,文字定义详见细则。
细则:
文字中一个中文字为一个字,英文以单字为数。
不包含在有效字数之文字,如:阿拉伯数字、网址、复制歌词与他人文章、重覆跳针文字
标点符号、表情符号、颜文字、签名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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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是复制的不算字数在内我没意见,
但该篇文章网址後面的中文字却非复制,而是一字一字打上去的,
文章代码(AID):
#1SMR2cqD (Diary)
照日记板的板规我这篇文章一定超过50字,
然而redmj110板主却迳行认定:歌名+连结以复制贴上算,不列入日记文字计算,
硬是罗织字数不足之罪名於我,分明就是增加板规所无之限制!
四、申诉诉求:
板主判决未循版规,违规记点应予取消
五、检附证据:另外发文检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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