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CB (曾经拥有)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证二]pinkkate版主触犯3-3版规
时间Sat Sep 3 03:30:36 2016
※ [本文转录自 DICB 信箱]
作者: pinkkate (笑笑猫~)
标题: Re: 关於
#1NIV3POJ判决我给予不服
时间: Wed Aug 31 01:40:27 2016
※ 引述《DICB (曾经拥有)》之铭言:
: : 以上
: 24小时「内」也并非是代表我只能辩解时间只有短短4小时!
: 我诺非只能有辩解时间4小时而已吗!
回归我在政检板问的:
长官也好、老师也好,请你在6小时内到办公室
你会到办公室内,非站到6小时不可,
长官、老师没让你站满6小时就是他们失职?
请你自己想想吧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41.79.81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_SecretGard/M.1472844638.A.188.html
※ 编辑: DICB (114.41.79.81), 09/03/2016 03:5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