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bli (十七岁的梦 七十也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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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政黑板主hw102050/fant1408 #1LTkW6qO 判决
时间Sun Jun 14 04:53:19 2015
#1KpFqFys
4.版规可用公告过之补充、细则、作法让人依循
但标题就是版规的补充、细则、作法才能让人依循
而不是版主某天的某个公告或处份的内文就可以自动引伸变不具文版规
这点小组明确说明,除非明文律定,不然严禁援引
: : 1.检举方须提起相当证据,足以证明其为被贬抑之对象,且列出被检举人所使用足以构成
你说1000000000000个理由
F板主发的这句话,就代表你们全体板主的共识
他说只要
提起相当证据
提起相当证据
提起相当证据
他其他都没说,那你後面引的东西都一点意义都没有。
这句话,就代表板规,你可以接受,你不接受,代表板主没共识
那你全部的板规,在你们二个有共识前都不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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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征前夕,将军与新婚妻子告别,兵凶战危,相见无期。月光下,将军拉着夫人的手不舍
告别。「我乃国之利刃,早已将这七尺之躯托身山河。但一想到,再无臂膀可共拥月色,
再无双手可触碰棋子,不能再与君秉烛夜游,画眉手谈。此时方才明白,心若软弱,纵铁
甲难护。为国捐躯,成仁取义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难,此中舍得,难对人这言」「将
军。」「在。」「若将军化身社稷山河,妾身便舍了这皮囊,将这副肉身归於尘土,到那
时江山为盘以星月落子,誓与将军,同在。」 5分钟作文 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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