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lloLadies (HelloLadies)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证四] 政黑板主FANT1408 #1LT54I9i (HateP_Picket)
时间Mon Jun 8 22:41:39 2015
※ [本文转录自 HateP_Picket 看板 #1LT54I9i ]
作者: Fant1408 ( ) 站内: HateP_Picket
标题: [宣判] fant1408
#1LSpNI_j 申诉案
时间: Sun Jun 7 22:11:26 2015
主文:申诉不成立!请原申诉人迳自上诉。
判决理由:
即使版主对於版规之解读,也须完全合乎字面意含,希望版友在解读版规也能如此,而非
自行扩张解读版规。
版规7-2
2.本板发文与推文之内容,同样接受政黑板第三章与第四章之管理办法,
且政检版限讨论版务相关,违者经口头警告後,依然故我者水桶7天
^^^^^^
请留意时间点
也就是说 本条版规并未规范一发推文的当下,版主「就须」给予口头警告,本条只规范
,经口头警告後依然故我才水桶之情事。
HelloLadies对於版规之解读:
「板规明显规定,与板无务无关者发文推文违者1.口头警告 2.後依顾我者水桶七日」
显然是自行对版规的扩张解读,故本版版主无法认同。
再者,版规固然无法详述其背後的设立动机,但版规的设定已包含特定设立理由。
「政黑板规用於防止证检板务运作受到干扰」并非对於本条版规的扩张解释
而是对於版规的每一字每一句做出更容易理解的解释
譬如为何本条版规只写「违者经口头警告後,依然故我者水桶7天」
而未直接写「违者版主『应』给予口头警告」
这背後的理由即是基於本条设立的用意仅为防止证检板板务运作受到干扰
而非要严格限制政检版上的讨论内容
版主对於版友错解版主的判决理由以及任意扩张版规感到遗憾
希望HelloLadies版友能对版主的判决能够正确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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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wac08: 别浪费时间在这种鸟人身上啦 打这麽一大篇 还没P币 何苦呢 06/07 22:19
2F:推 hw102050: 板主有责任说明清楚板规 就算对方理解力不好w 也是要讲 06/07 22:38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HelloLadies (123.205.160.31), 06/08/2015 22:41:39
※ jobli:转录至看板 HatePolitics 06/09 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