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证四] 政黑板主setzer之判决:#1KjUubeD 政检版
时间Thu Jan 15 21:20:46 2015
※ [本文转录自 hw102050 信箱]
作者: setzer (setzer) 看板: HatePolitics
标题: [公告] 政黑板规3-2-i与5-2判决变更说明
时间: Thu Jan 1 22:54:44 2015
3-2-i
i.对於讨论区以及特定政党支持者,禁止使用代称(允许中性以及合理的简称)。
若为第一人称不涉及任何第三人的自述不限。违反者处以水桶10~60天。
目前对於同一使用者在单篇文章内出现使用者代称皆以警告1次处份
增加罚责为 单篇文章内若发文或推文超过2次属大量使用 将直接累加警告次数
此外若是针对使用者而使用代称时同时附带攻击性文字(例如蠢吱、屎蛆等) 将直接
以水桶处份
---
5-2
2.於看板讨论板务者水桶30~360天,若为发文违规另行退文处分。
增加警告范围: 发文或推文提及板主可能使用之板务动作(例如水桶、删文等) 亦会
以警告处份
增加水桶范围: 复制利用板主执行板务之推文於该篇或其他文章发文或推文
以上板规执行变动自公告後开始执行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0.141.65.137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HatePolitics/M.1420124088.A.24D.html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hw102050 (220.132.242.10), 01/15/2015 21: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