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Re: [申诉] 政黑板主setzer之判决:#1Kfyuwrq 政检版
时间Fri Jan 9 12:39:09 2015
※ 引述《setzer (setzer)》之铭言:
: 1.根据推文语意 可判断为指称参与该文讨论者之一或更多者为崩溃
: 并加以讪笑 只是为了规避他项板规而刻意不点名
1.板规实际上并无禁止语言表情等, 无论 [XD :) www] 等都可以使用
而我推文「(笑 」 也只不过是2CH 日本常用的一种推文方式,而我引用罢了
(实际上 [www] 也是从 [(笑] 演变而来 )
所以真的不知道版主所谓的「加以讪笑」是怎麽推伸而来的?
2.「刻意规避他项板规」、「刻意不点名」…这是不是太过主观的判决?
再者就算如你所想都「刻意规避」了,也就是没犯规,那还依此做出解读跟判决
这怪怪的吧
: 2.即便如申诉人辩称为指称提出申诉或对板规有疑议者崩溃
: 板务亦认为使用者不应对板友行使其应有权力之行为而指称对方崩溃
: 不论以上何种情况 指称他人崩溃并讪笑皆与该板务建议文讨论主题无关
: 请小组长查监
3.首先政检版没有禁词这板规,也没有禁词表(政黑也没有)
所以正常情况没有什麽不能用的,更何况我没有讪笑的意思上头有解释了
我也解释过我是针对板规的问题进行讨论,合乎板规要求的「板务相关推文」
即便如你也认同我是「板务相关推文」,那就不是用原来水桶判决的板规
而是使用其他板规,但又如你上头所说我「刻意规避」,这就陷入了逻辑矛盾的地方
两者都不适用
以上是我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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