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abstersion (感恩狮腹 赞叹蝨蝮)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申诉] 政黑板主setzer之判决:#1KY0du1I 政检版
时间Thu Dec 11 10:53:21 2014
一、申诉人ID: noabstersion
二、被申诉看板/被申诉人ID: setzer
三、申诉事由:
申诉政黑版文章水桶判决
#1KY0du1I (HateP_Picket)
已经由沟通无效 (详附件 证据二
#1KYGZ1sh (L_SecretGard) )
板主引用政黑版规5-2,判定政黑文章
#1KX_byLr (HatePolitics)内,
我引用政检文章讨论版务,违反版规,
但是原版规的文意上并无对引用政检文做为证据做出明确规范
政黑版规 5-2
板务建议文应发表於HateP_Picket政黑检举板。
於看板讨论板务者水桶30~360天并退文处分。
从版规描述及罚则上,描述都是针对「板务建议文」规范
针对「引用政检文为证据」并无明确写入版规,
而没有明确写入的版规,应视为延伸执法范围,过度的解释版规,
此行为将对言论发表造成限缩的结果。
且该系列文章主题为 台湾区之"人工金盾",
我的文章内主题及论述均和版务无关,并没有讨论到本版版务应如何运作,
仅引用
#1KXwrOxp (HateP_Picket) 片段推文做为佐证"人工金盾"行为之证据,
聚焦版主手动排除关键字的动作,并下结论(还是在谈金盾)。
明显不是讨论版务建议,此判超过5-2对於 "板务建议文" 之规范范畴。
四、申诉诉求:
政黑版规5-2叙述皆针对「板务建议文」规范,
如今我仍针对事实陈述予以 "节录" 其中引为其他议题之证据.
未达讨论板务建议之程度,应予以取消退文及水桶处分。
五、检附证据:
证一. 政黑版文章内水桶退文判决
#1KYGUKvX (L_SecretGard)
证二. 政检版申诉文回覆
#1KYGZ1sh (L_SecretGard)
证三. 政黑版规,请参考版规5-2
#1KYGbhSD (L_SecretGard)
※ 编辑: noabstersion (111.235.249.175), 12/11/2014 11: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