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What (问沙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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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申诉] 政黑板主setzer之判决:#1JeQClPr 政检版
时间Thu Jun 26 19:53:58 2014
回应setzer版主:
一、针对第2点回应:
1.以VOT1077前小组长之判决公告:「#1GZjTqTh (L_SecretGard)」
,来证明群组长只禁止「标题有加"Re:"的回文方式」?
这理解也未免太无厘头,上述该判决公告缘起另外两个公告,这
VOT1077前小组长亦在开宗明其义,就是 amperp前政黑板主无视
这两个小组长的判决公告,而被撤职。
而这两个公告在说什麽?
a.
#1GUSC3U9 (L_SecretGard) 请参阅公告第5点,申诉人以「手
动修改标题,增加"Re:"」的回文方式,已违反本组对於黑特
类板之管理公告(也就是群组长claus之公告)。
VOT1077前小组长这是在说,
「手动修改标题,增加"Re:"」
是
任何回文形式的
「其中一种」,所以,已经违反了群组长禁
止任何形式的回文的公告。
可不是在说,
VOT1077前小组长只认定「手动修改标题,增加
"Re:"」这种回文方式才叫做回文,其他的回文方式都不是。
否则,VOT1077前版主在这公告第5点何必加注『组务已於 判
决
#1GO5gB2T (L_SecretGard)要求 政治黑特板主群 未来针
对
组务公告#14oNuvA5 (L_SecretGard) 对於
以任何形式回文
部分於
板规部分律定规范 并依规定管理』?
若VOT1077前小组长只认定「手动修改标题,增加"Re:"」这
种回文方式才叫做回文,又何须再要求政黑板主群依照群组
长claus的公告,针对「任何形式的回文」,在政黑板规中,
加以规范?
b.
#1GO5gB2T (L_SecretGard) 请参阅公告第5点,本点VOT1077
前小组长在说明「政黑板禁止回文的法源」,并且特别加注
「其他任何形式的回文」亦予以禁止,若然如setzer版主所
理解,前小组长只禁止「手动修改标题,增加"Re:"」的回
文方式,又何来「其他」任何形式的回文,这岂非自相矛盾?
#1GO5gB2T (L_SecretGard) 请参阅公告第6点,本点VOT1077
前小组长同样重复说明上述第a点,同样是在说『要求政黑板
版主群,依照群组长公告,将「禁止任何形式的回文」列入板
规内,加以规范』。
VOT1077前小组长理解claus群组长的公告,是禁止任何形式的回
文,不是只禁止「标题加"Re:"」这一种回文形式而已,小组长
的判决公告,近於白话,蛮清楚明白的,虽然本人是那麽觉得,
但若仍有人觉得不是,可直接询问VOT1077前小组长。VOT1077前
小组长,当时身为小组长,总不可能群组长禁止任何形式的回文
,自己却以下犯上,擅自解释只禁止「标题加"Re:"」这种吧?
二、针对第3点回应:
1.避免有心人士可能会以此项目当做一个主题言论独占权的可能性?
群组长公告说了:「HATEPOLITICS 版将定位为仅供宣泄之用途,
不供讨论及心得交换等之用途。」(详如证三)
群组长让政黑板定位在版友单方面的宣泄之用,当然就是让版友
对该主题有言论的独占性,这有啥问题?况且,群组长还放宽了
标准,只要不引用其他文章的引言,就不算。
群组长还说了:「欲行上述之情事,请前往其他看板进行或私底下
以信件方式交流。」(详如证三)
想要一起讨论、预测选举结果,请到其他看板进行,或是私底下写
信交流。
2.引用的范围可大可小亦会造成板友的对板规标准的混乱?
群组长说了,回文其中一个底线就是「文章内文也不引用其他文章
之引言」,引用一句其他文章的引言,即属回文,即属违规,何来
引用范围可大可小?
三、针对第4点回应:
这政黑板禁止回文的公告,VOT1077前小组长认定至今仍有效「
#1GUSC3U9 (L_SecretGard) 第4点」、okcool站长亦认为有效
「
#1JEvyifo (Hate)」,就连setzer版主自己都认为有效「
#1JT8xOxy
(HateP_Picket)」
setzer版主都认为政黑板至今禁止回文,现在还在装不知道这群
组长公告还有没有适用性?
政黑板有没有禁止任何形式的回文,前小组长知道、站长知道
、setzer版主自己也知道,应该不用明知故问。
至於将来政黑板开不开放回文,那是将来的事,
现在?政黑板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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