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axu (Σφ^ξ)
站内L_SecretGard
标题[附件] 违反站规事证
时间Sat Mar 8 12:48:10 2014
※ [本文转录自 About_Life 看板 #1J5Aiy5A ]
作者: ACCR (优家包子~*) 看板: About_Life
标题: Re: [申诉] L_SecretGard 小组长判决
时间: Tue Mar 4 00:18:01 2014
部份以往板面相关判例:
由於时间过久,许多信件皆未保留,尽量找出部份以往板面相关判例。
因此些案件当事人与本案无直接相关,为了当事者的隐私权,
我遮蔽当时来信板友相关资料後贴出。
若群组长认为有需要,可再提供给您完整信件备份。
作者 ACCR (我也想要找个人嫁了>\\\<)
标题 Re: 版主您好 请注意catch版的XXXXX
篇
时间 Mon Aug 25 18:14:44 2008
───────────────────────────────────────
你好^^
我已写信及推文提醒j板友留意。
非常感谢你的提醒。
^___^
-->此案件没有贴公告警告
作者 ACCR (我也想要找个人嫁了>\\\<)
标题 Re: XXXXX
人身攻击
时间 Fri May 8 08:49:19 2009
───────────────────────────────────────
您好^^
我会再警告推文的板友。
不过您的文章应该是贴在XXXXX板,所以我先帮您删除了。
谢谢。:)
-->此案件没有贴公告警告,警告信件备份已删除,
但板面上并未有此篇警告公告。
作者 ACCR (我也想要找个人嫁了>\\\<)
标题 Re: 检举XXXXX
推文做人身攻击
时间 Thu May 21 18:23:34 2009
───────────────────────────────────────
所以我是觉得两位的用词都不是那麽友善....Orz
因此这串讨论串也请停止罗,
请冷静....^^"
-->此案件人身攻击不成立。
作者 ACCR (倒楣优~T_T)
标题 Re: 给CATCH版版主
时间 Fri Feb 5 20:16:02 2010
───────────────────────────────────────
你好:
未经同意是不能公布个人隐私的没错喔。
如果有违规文章,也请来信告知,我会删除文章。
XXXXXXXXX这一篇的话,
s板友的推文不是很客气,我个人是满不喜欢他讲话的感觉,
只是还不到人身攻击的地步就是了。
不过我还是会特别留意他日後的言行的,
谢谢。:)
-->此案件人身攻击不成立。
作者 ACCR (优家包子~*)
标题 Re: 检举不当言论
时间 Mon May 9 12:28:06 2011
───────────────────────────────────────
因此以下这两位板友我会再发公告警告他们,当然如果您愿意的话,也是可以走法律途径
的。
→ XXXXX1:.... 垃圾小三... OO/OO OO:OO
→ XXXXX2:....贱货 ... OO/OO OO:OO
而另外几位您所说的,虽然是很不客气,但是并未到人身攻击的地步。
→ XXXXX3:自以为...救世主... 乡民等着看....笑话 OO/OO OO:OO
→ XXXXX4:....横刀夺爱......去你的.... OO/OO OO:OO
→ XXXXX5:....扁你 OO/OO OO:OO
大致如上说明。
谢谢。:)
-->此案件人身攻击仅部分成立。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49.124.175
※ jiaxu:转录至看板 CATCH 03/08 12:46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jiaxu (140.112.71.163), 时间: 03/08/2014 12:4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