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engyeh (小孜)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Re: [申诉] setzer bismarcp 乱造法"加重诽谤"我造谣
时间Sat Mar 9 02:35:48 2013
※ 引述《gaudete (芬芳)》之铭言:
原文恕删,本文以原检举人身份做发言。
以阁下补充的这段内文
"ok啊!只要bismarcp传位给builttokill,那就不干他的事,此事到此为止。
否则,请bismarcp搞清楚状况,
若真搞到要上法院的地步,
诉状绝对是两个板主共列被告,你就安心神隐候传没关系。"
个人觉得检举您违反版规2-16是一点也没有冤枉。
版规2-16就是用来避免版上诉讼事项无限扩大的一个条款,
如果每个人都照您的发言方式,动辄提起要向法院提起诉讼,
久而久之势必令个人视版规於无物,也抹杀了看板自治的精神。
换句话说,您如果选择走诉讼途径,理应暂停行使版面权利,
就让"上帝的事归於上帝,凯撒的事归於凯撒"。
况且啦,如果每个人心情上稍有不顺,都恣意在版面上强调将诉诸法律,
那请问各位来版面发言的用意究竟是为了什麽?
是为了讨论问题?发泄情绪?还是只是想弥补现实生活中不如人意的缺憾吗?
个人行走版面多年,觉得现在这种风气真的很要不得,
一直有心要请记者朋友关注此事。
台湾的司法体系过劳现象,难道不是因为有太多无关紧要的是非,
占据了司法官的时间和资源吗?
不知道阁下跟司法体系的互动经验如何,如果觉得它仍有改善空间的话,
何不多给他们一点真心的支持,不是对大家都好的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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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f78:小芬这次打官司的钱准备好了吗? 121.11.178.195 03/09 03:05
2F:推 f78:不过你跟一个一次告一百多个人的讲这些有用吗? 121.11.178.195 03/09 03:16
3F:推 gaudete:能在板面上键盘言和 不就不用进入司法实体 36.225.96.200 03/09 04:09
4F:推 gaudete:现在严禁这种管道 大家在板面上讨不到公道 36.225.96.200 03/09 04:13
5F:推 gaudete:大街打架 小巷握手 私了怎麽有爽度与快感 36.225.96.200 03/09 04:20
6F:推 gaudete:先得知可能被告 也比冷不防被寄传票还被家 36.225.96.200 03/09 04:56
7F:推 gaudete:人接到有心理准备或前置作业 甚至小事无化 36.225.96.200 03/09 05:01
8F:推 gaudete: 大 化无 36.225.96.200 03/09 0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