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1234 (ask)
标题Fw: (setzer) Re: [申诉] 政黑检举版 #1H1MGUls 之判决
时间Wed Feb 6 12:14:21 2013
※ [本文转录自 ask1234 信箱]
作者: ask1234 (ask)
标题: Re: [申诉] 政黑检举版
#1H1MGUls 之判决
时间: Mon Feb 4 18:05:02 2013
※ 引述《setzer (setzer)》之铭言:
: 您提到了政黑有[不为钱,没啥好处,也自动自发为马囧,擦脂抹粉]的族群
: 然後您攻击了这样子的族群为[连小人都不如][只能称之为奴]
: 因此违反了板规 对政黑板相近政治倾向群体攻击
: 由於是群体攻击 因此并没有不指名道姓就可以免罚的判决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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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一般罚则性板规
10.对具有相同投票对象之群体以及
本板具有
相近政治倾向之群体歧视或攻击。
例如:粪蛆、蠢吱、无脑689、无脑609等。
(是否对政治倾向群体歧视或攻击由板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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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规二-10写得很清楚,攻击的「相近政治倾向之群体」
若不在本版,则不违反板规二-10。
换言之,除了认定是否为攻击外,还要能证明这被攻击
的「相近政治倾向之群体」的确在政黑板,这才是重点。
本人攻击的「不为好处,自动自发帮马囧颠倒黑白、争功诿过、
装神弄鬼、擦脂抹粉」的这一群马奴,既然无指名道姓是哪一群
人,版主如何知道这一群马奴确实在政黑板出没?
即便版主认同本人,认为政黑板的确有一群「不为好处,自动自
发帮马囧颠倒黑白、争功诿过、装神弄鬼、擦脂抹粉」的人,也
应该提出证据来证明有这群人在政黑板出没。
依据判例:
#1G_hUtaT (HateP_Picket),yeh67提出本版有马奴
,还需提出证明,证明政黑板有马奴,否则以违反造谣板规论处
,反观本案,版主不用提出证明,就说本人攻击的这一群体确实
在政黑板,这岂不是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
回到申诉重点:
本人攻击的「不为好处,自动自发帮马囧颠倒黑白、争功诿过、
装神弄鬼、擦脂抹粉」这一群体,是否在政黑板?
如何证明政黑板有这一群人?
版主总不会想告诉本人,无法证明政黑板有这群人,但本人还
是违反板规,攻击了一群无法证明是否在政黑板的人?板规二
-10可是写明了这群体在政黑板被攻击,才算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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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4.19.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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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ask1234 (61.64.19.253), 时间: 02/06/2013 12: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