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1234 (ask)
标题Fw: (setzer) Re: [申诉] setzer版主於#1Gjsslcb之判决
时间Fri Dec 7 21:13:39 2012
※ [本文转录自 ask1234 信箱]
作者: ask1234 (ask)
标题: Re: [申诉] setzer版主於
#1Gjsslcb之判决
时间: Sat Dec 1 15:30:35 2012
※ 引述《setzer (setzer)》之铭言:
: 判例#1GVNJtmO与本人所回应有关#1GTlF1Dc #1Gg8h8ZS推论suwilliam前板主之立场并
: 无关连
: 而在本人回应您的建议修改板规後 您分别在两篇文章修文写了以下的字句
: #1GhrvXjz
: 在政黑检举板板规二-9,早已对申诉文规范在内,
: 非当事人在申诉文下推文,同样违反板规二-9,
: 且亦有判例:#1GVNJtmO (HateP_Picket)
: #1GiYkKB6
: 请问setzer版主,本人已多次提及本版
: 判例:#1GVNJtmO (HateP_Picket),不
: 晓得setzer版主有无前去查看?
: 特别是在 #1GiYkKB6 的修文 您亦自承了[多次提及]
: 板务方认为 对於相同的议案建议者已提出资料後
: 不宜因板主未依期望之建议行事而一再重复提出
: 由於只要是建议者提出之资料 板务一定都有看过并经过考虑
: 故您的行为已违反政黑板规2-10 板务判决您禁言10日
回应版主:
1.
「政治黑特检举版版规 二-9」与「政黑检举板临时条款 第4条」
这两条规定本来就有关联,本人第二篇建议文重点在於要比较申
诉文与检举文不同时,会有怎样的情况,本就会提及,但提及并
非就等於重复建议同一事项,不把新旧板规并列讨论、比较,如
何凸显不同之处?
因此,第二篇建议文重点并非在於一再建议版主接受原三位版主
的标准,而是在於讨论以旧板规并新的标准的方式,政黑检举板
会产生的漏洞。
简单来说,
第一篇建议文,在於证明原板规二-9,非当事人申诉文下推文,亦违反板规。
第二篇建议文,在於举出新标准下,旧板规会产生的漏洞。
2.是否滥用?
依据 政黑检举版二-10
为避免有心人士滥用洗版,版务(主版或检举版)之建议,每ID每24hr内限发一篇。
版务建议请简明扼要,勿针对同一建议重复发文;若与版务无关或有滥用现象者,
版主得视情况警告劝阻或给予水桶,水桶後仍使用分身ID发言者则视为闹版劣退。
(是否滥用或无关版务由版主认定)
#1GkDE4c0 (HateP_Picket) <==该规定连警告的规定都没有,版主为何
给警告?
#1GgBAQE3 (HateP_Picket)
#1GiXnC7C (HateP_Picket) <==lovebbcc前版主一再违反同条板规,
规劝期警告,过了规劝期,还是警告
,为何可以一再的警告又警告?
本人系为比较两条新旧板规才提及,并非滥用,亦非无的放矢,
有严重到版主连警告都没有,直接水桶?
以上两点申诉,请版主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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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4.19.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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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录者: ask1234 (112.104.151.45), 时间: 12/07/2012 21: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