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bbcc (悠木碧 最高...)
站内L_SecretGard
标题[申诉] 不服 #1GXOHCIZ (L_SecretGard) 判决
时间Thu Oct 25 23:51:35 2012
一、申诉人ID:lovebbcc
二、被申诉看板/被申诉人ID:
#1GXOHCIZ (L_SecretGard) VOT1077判决
三、申诉事由:
VOT1077小组长认为 这是"私人"事物无关政黑
可是经过统计 政黑目前最少有数十人已经身为被告
本人私人信箱往来信建最少破百封箱官的网友来信讨论
四、申诉诉求:
政黑平常只有一百多人次上网 扣掉潜水分身使用者
实际上活要在版面上的使用人数估计有近半都被告了
大家都是第一次被告 也是莫名其妙被告 被告的没有理由 没有头绪
如果只是单纯我与某特定网友之间的官司 要说私人事务我绝对接受
但是政黑现在大概有过半使用者都收到传票 没有任何官司经验
大家都很惶恐 这也是某些人最希望看到的 难道也是小组长所乐见
五、检附证据:
信都还在我信箱 我不方便公布
因为每个被告的人我都不应该任意公开他们ID
小组长认为有需要 我可以全部转给你看
证明"此官司绝对不是政黑壹两人的私人事务"
如果小组长执意"以经涉及政黑超过1/3使用者甚至逼近1/2"
这样还算私人事务 那请便
对了提醒一下 曾经有人这样说过
他针对PTT管理阶层已经告了十个人 其中五个是证黑板务
● 206 6210/13 lovebbcc □ [申诉] 不服
#1GTvE7EV判决
┌─────────────────────────────────────┐
│ 文章代码(AID):
#1GUOIKLo (HateP_Picket) [ptt.cc] [申诉] 不服
#1GTvE7EV判 │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HateP_Picket/M.1350141076.A.572.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阿找到了 在这里
→ musoutensei:我还梦到被告群在PTT当板主的就十几个 组长级也好几个 10/14 02:07
→ musoutensei:政黑就占了五个 orz 10/14 02:07
好吧 光正黑就五个版主被告 还有组长级的(笑
这还是私人事务的话 那就让大家各自去面对各自的司法问题
政黑的十字架 我来背 该给的水桶 我来受
到时後某些人也发现自己被告的时候.... 水桶中的我也不方便说什麽对吧
--
测验自己是否为萝莉控 1~3 轻度 4~6 中度 7~8 重度 9~12 喂喂,警察吗
1.走在路上比较喜欢看萝莉 5.想摸萝莉的头 9.头上有萝莉天线
2.喜欢猫 6.被五个人以上叫过萝莉控 10.有超过1G的萝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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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知道蓝是谁 8.喜欢贫乳 12.闪光都是萝莉体型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69.153.68
※ 编辑: lovebbcc 来自: 203.69.153.68 (10/26 00:00)
※ 编辑: lovebbcc 来自: 203.69.153.68 (10/26 00:05)
1F:推 VOT1077:维持原判 114.34.93.170 10/26 00:13
2F:推 luminosa:所以有人转PTT停机公告之类的公众权益文 36.225.103.179 10/26 01:24
3F:→ luminosa:到政黑的话 被以无关政黑水桶也OK的对吧 36.225.103.179 10/26 01:26
4F:推 f78:爱bc为了你告人,恐怖分子挟持上百无辜人质 121.11.177.5 10/26 02:37
5F:→ f78:不过我是怕恐怖份子到时候发现美国是不谈判的. 121.11.177.5 10/26 02:38
6F:推 hateOnas:我想你们去P2隐板讨论吧 被告会越来越多 114.45.13.9 10/26 13:07
7F:推 f78:政黑比八挂还可怕,多谢OOO 112.97.192.9 10/26 13:59
8F:→ f78:不过版主改个版规就可以置顶了,为什麽不做呢 112.97.192.9 10/26 14:00
10F:推 ask1234:从以前的标准,版友官司纠纷不但是无关政 61.64.19.253 10/26 14:34
11F:推 ask1234:黑,还是个人恩怨的文章。 61.64.19.253 10/26 14:36
12F:→ ask1234:标准从没变过,新板规还清楚定义何谓政黑 61.64.19.253 10/26 14:38
13F:→ ask1234:主旨,版友官司纠纷何关政黑主旨? 61.64.19.253 10/26 14:40
14F:推 ask1234:况且既然已能私信联络,何不相约去law版讨 61.64.19.253 10/26 14:44
15F:→ ask1234:论,为何坚持违规发在政黑板? 61.64.19.253 10/26 14:45
16F:→ lovebbcc:本版小组长应该没被告到啊 难怪喔(笑 203.69.153.68 10/26 15:34
17F:→ lovebbcc:小组长没被告 ASK达到目的了 我也被捅了 203.69.153.68 10/26 15:35
18F:→ lovebbcc:不过我对於您所谓"标准始终一致"这点倒是 203.69.153.68 10/26 15:36
19F:→ lovebbcc:认为不苟同 文章代码(AID): #1DDHd7VF 203.69.153.68 10/26 15:37
20F:→ lovebbcc:系列文张有五篇 还置底过的时候您的一致 203.69.153.68 10/26 15:38
21F:→ lovebbcc:标准好像在此时神隐了 算了小组长没事吗 203.69.153.68 10/26 15:40
22F:→ lovebbcc:这建是私事了 就接受啊都被捅了还能说啥 203.69.153.68 10/26 15:41
23F:→ lovebbcc:既然小组长都说这样我也不想在多说什麽了 203.69.153.68 10/26 15:41
24F:→ lovebbcc:只能说 大家保重 203.69.153.68 10/26 15:43
27F:→ lovebbcc:只想问某人自称的一致在这几篇一致到哪去 203.69.153.68 10/26 15:46
28F:推 delavino:对爱逼西的爱慕依然一致(大误) 140.119.246.22 10/26 17:56
29F:推 ask1234:对不起我错了...旧版规没注明本版主旨。 112.104.0.110 10/26 19:15
30F:→ ask1234:导致前後任版主可以爱怎麽解释就怎麽解释. 112.104.0.110 10/26 19:16
32F:→ ask1234:处,什麽叫做本版主旨。问某人还不如问问 112.104.0.110 10/26 19:19
33F:推 ask1234:lovebbcc前版主你自己,你的标准有没有跟 112.104.0.110 10/26 19:21
34F:→ ask1234:判下#1GI4Sy9J这判决的lovebbcc一致。 112.104.0.110 10/26 19:23
35F:推 ask1234:当初又为何要修改版规,改成要与本版主旨 112.104.0.110 10/26 19:26
36F:推 ask1234:有关?前後版主标准不一还说得过去,自己 112.104.0.110 10/26 19:29
37F:→ ask1234:与自己的标准不一,老实说,要是我是版主 112.104.0.110 10/26 19:30
38F:→ ask1234:,还真不好意思辩解,更别说申诉了。 112.104.0.110 10/26 19:32
39F:→ bbbing:我认为板主发个公告移到相关看板比较好...123.110.134.140 10/26 20:33
40F:→ bbbing:话题比较好统整,也比较容易得到专业的支援123.110.134.140 10/26 20:36
41F:→ kathpope:世道啊... <( ̄ c ̄)y▂ξ 36.225.131.108 10/26 22:39
42F:推 f78:把新版规改掉阿,现在只有一个版主不用再覆议吧 121.11.177.5 10/26 22:47
43F:推 ssnlee:我那件案子,法官判决被告要在政黑po文向我 114.38.99.48 10/28 11:23
44F:→ ssnlee:道歉达成和解,你ptt比中华民国法院还大? 114.38.99.48 10/28 11:26
45F:→ ssnlee:自以为是到一个境界,别人来执行你时再来喊 114.38.99.48 10/28 11:29
46F:推 ssnlee:迫害就好,反正别人家的小孩死不完,不能达 114.38.99.48 10/28 11:31
47F:→ ssnlee:到和解条件留案底的也不会是你VOT1077,继 114.38.99.48 10/28 11:32
48F:→ ssnlee:高尚下去也是合理,我就等着看到时那一陆八 114.38.99.48 10/28 11:34
49F:→ ssnlee:案件逆转时,另北一定把这条加上去,我再看 114.38.99.48 10/28 11:36
50F:→ ssnlee:看那票id与论大转弯时,你怎麽解释今天这个 114.38.99.48 10/28 11:39
51F:→ ssnlee:所谓维持原判。 114.38.99.48 10/28 11:40
52F:推 luminosa:你乾脆讲逆渗透会不会比较威 降我就很怕 36.225.103.157 10/28 17:23
53F:→ ssnlee:威不威是一回事话说自个情况怎样自己不了? 114.38.99.48 10/28 18:35
54F:→ ssnlee:呀对了~~还有件事~您是原告吗?来回答看看~ 114.38.99.48 10/28 18:40
55F:→ ssnlee:先给你来个未看先猜,你绝对不敢正面回答是 114.38.99.48 10/28 18:41
56F:→ ssnlee:或不是,不过没关系,到时有记录的四个一起 114.38.99.48 10/28 18:44
57F:→ ssnlee:用关系人传过来,就知道是不是同一个噜 ^_^ 114.38.99.48 10/28 18:45
58F:推 musoutensei:当庭调解不算判决吧? 36.225.105.150 10/29 02:02
59F:→ musoutensei:还是请法务当发言人会不会比较好… 36.225.105.150 10/29 02:03
60F:推 f78:换ID干嘛呢,该不会还有分ID来告的? 121.11.179.215 10/30 00:59
61F:→ ssnlee:谁当发言人,传唤关系人的事情会改变?我又 114.38.99.48 10/30 02:00
62F:→ ssnlee:不像某人有n个id会被传n次,关我屁事呀? 114.38.99.48 10/30 02:02
63F:→ ssnlee:传唤相关关系人来了解案情天经地义呀大大~~ 114.38.99.48 10/30 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