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k1234 (ask)
看板L_SecretGard
标题Fw: [申诉] 不服amperp版主之 #1GRIJ-zb 判决
时间Fri Oct 5 16:23:35 2012
※ [本文转录自 HateP_Picket 看板 #1GRS5BKf ]
作者: ask1234 (ask) 看板: HateP_Picket
标题: [申诉] 不服amperp版主之
#1GRIJ-zb 判决
时间: Fri Oct 5 01:03:05 2012
一、申诉人ID: ask1234
二、被申诉看板/被申诉人ID: HateP_Picket / amperp
三、申诉判决:
#1GRIJ-zb (HateP_Picket)
→ amperp:
还不到个人恩怨争吵,讨论还算就事论事,不到违反板规程度 10/04 23:43
四、申诉事由:
依据以往
板内判例一:
#1Fl9X-0U (HatePolitics)
noabstersion以「无知」攻击setzer,被lovebbcc前版主,判违反板规三-2;
板内判例二:
#1EyoFocA (HatePolitics)
ssnlee以「无知」攻击tosay,被dreamysky前版主,判违反板规三-2。
现今新版规,黑特、嘲讽、挖苦、嘲笑的文章都算违反板规二-12,
Bi0Star自己都亲口说他在笑drea无知了,在过往判例,指称版友无知
,不只是黑特、嘲笑、挖苦而已,已经算是严重的人身攻击了,如今
在版主看来只是就事论事?连只是禁止黑特、嘲笑、讽刺版友的板规
二-12都算不上?这标准似乎有点差异太大。
然以无知攻击版友的行为属板规三-2,须当事人检举,本人此案重点,
系针对Bi0Star
笑drea无知,要drea
别丢人现眼,这种
嘲笑版友、
挖
苦版友的行为,来做出检举。
五、申诉诉求:
综合以往判例,以及Bi0Star亲口说他在"笑"drea无知的行为,
请amperp版主,重新考虑此案,希能更改判决,谢谢。
六、依据板规:
政黑板板规
第二章 一般罚则性版规
12.
发文与本版主旨(政治黑特)无关,或
将个人恩怨带入版上作为争吵之用。
七、依据判例:
#1Fl9X-0U (HatePolitics)
#1EyoFocA (HatePolitics)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205.235.126
1F:→ amperp:你讲错被指正,这当然不是个人恩怨争吵。 10/05 11:52
2F:→ amperp:如果没讲错,也就不会被安上"无知"或是"丢人现眼"的形容啊 10/05 11:53
3F:→ amperp:所以这还算就事论是范围,Bi0Star也没用更强烈的词来攻击 10/05 11:54
4F:→ amperp:如果这样还不服,还要对Bi0Star裁以板规。那不就是鼓励板友 10/05 11:54
5F:→ amperp:发表错误言论,还不得被指正。这是对政黑板的反淘汰 10/05 11:55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ask1234 (61.64.19.253), 时间: 10/05/2012 16:23:35